2009年7月12日星期日
巨星的演出 (黎耀祥)
早幾天在報紙看了一篇黎耀祥的文章,與大家分享:
總覺得能夠成為一代宗師的巨星,一定並非偶然,而當中有個共通之處,就是他們都能夠觸動人心,今人產生共鳴‧米高積遜的離世,令大家重溫了很多他的表演片段,他雖然並非演員,但卻有着些演員們都需要學習的元素;就是那份向內尋,發掘自我的真誠,從自我真誠而通往人心,引發共鳴!
重看他在音樂影帶中的演出,你會發現,他在唱歌的時候,他眼神及內心是思索與觸及那歌詞的意義的;當他跳舞的時候,他是多麼專注他的每一寸肌肉,他的每一個動作,正因為他的專注而令到每一個動作都有其表達的心態,從而達到令觀眾有種聞歌起舞的感覺‧當中的原因,就是因為他的每一個動作都配合着音樂的每個音符而起伏,音符的起伏帶動着表演者的情緒,表演者的情緒觸動觀眾的心靈,整個過程跟演員的演出不謀而合‧演員要感動觀眾,就要必先感動自己;演員要帶引觀眾進入那戲劇的世界,自己就必先義無反顧地跳進那戲劇世界,忘記現實,脫離現實‧
米高積遜在很多表演中,眼睛都是向下望的,有時甚至是輕輕閉目的,這表示了他當時的狀態是多麼的自我陶醉,往內心尋找感覺的那種方向,先感動自己,才能感動觀眾‧很多人對他的模仿都只在表面,完全不明白他動作背後的心態,所以觀眾看到的是一個動作靈活但毫無思想的機械人式的表演者‧
很多演員經常會犯的錯,就是看見了人家一些出色的表演或某段情緒的表達,想重複再做一次去表達另一個角色的情緒,結果可想而知,就是只有其形,但與角色的情緒及性格卻是格格不入的‧
而有些新演員就更喜歡將不同的表演方法安插在一個角色裡面,以為這是集各家的大成,加倍豐富角色,結果出來的卻是不倫不類,沒有了角色,也沒有了人性‧
愈豐富的模仿,愈想加倍的表演,很可能會離角色愈遠,表演的成功只能憑藉演員自我內心的呈現,別無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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