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幾位組員也同時問:「選擇另一半是否一定基督徒?」
這證明她們對信仰、對神的認真。
有人說,當然是要基督徒,因為聖經明說:「信與不信不可同負一軛」也有人嘗試現實點來說:選擇基督徒,起碼有部份的價值觀保證一致。
那,你又怎樣看呢?
認識幾位與非基督徒拍拖的姊妹,感受到她們的掙扎:「我看不到他會相信,那我到底仍否等候(婚姻)?神又會如何看我?(流下淚來)」信與不信發展,的確備受考驗!過程的高低起跌,真不足為外人道!
我很欣賞她們對神的尊重,然而,我會坦白地說:『「信與不信不可同負一軛」不是律法(是原則而非律法,是提醒而非保證。),勿被它蒙閉了雙眼,看不到其他也同樣重要的地方。』若然每樣事情也可以黑白二元界分,那可能比較簡單,但信仰生活卻是比黑與白來得複雜!
若你也經歷同樣掙扎,請先細想幾個問題:
1.為甚麼聖經教導「信與不信不可同負一軛」?
2.另一半是基督徒,感情生活便會一舤風順?
3.你除了在乎對方是基督徒外,其他方面呢?
相信以上三個問題。第一條,可參考下面所提供的文章;
第二條,如果你問一些謙卑的屬靈長者,你必定得到肯定答案:否。
然而,在基督裡的婚姻,的確滿有恩典!恩典不一定代表神蹟,不是說100%基督徒不會離婚,而是,對於追求神的基督徒夫婦/情侶關係中,神會是溝通當中的第三者。
在一次牧師講道中,提到師母與他吵架後,她每次也會先說對不起,背後原因是因為不想得罪上帝。這道理讓我很感動,從此我提醒自己,每次想向太太發脾氣時,先想到耶穌!(當然不是每次也成功,順服需要慢慢操練)
再說第三條問題:
如果他決了志,但很少返小組、崇拜,就算出席,也不願與其他弟兄姊妹分享,每次崇拜也釣魚,他的信,是妳所期望的嗎?我亦曾聽過有基督徒丈夫是會在家打妻子、女兒的。其實,另一半是基督徒,只有一樣東西肯定,就是他聽過褔音,並願意相信耶穌。
信與不信,當然重要,但同樣重要的是:他本質怎樣?他能否付托終身?對於一生一世,還有漫長的路須要走,無論是否基督徒,感情路也並非一舤風順。而我相信每次與另一半的爭執,其實也是上帝化了妝的祝福,叫彼此更明白對方。在這裡要問的是,你的另一半,能不能與妳以同樣眼光面對,一同成長?
想對仍在這位置掙扎的姊妹作出一些鼓勵、建議:
- 首先,若選擇了非基督徒作男友,也會有盼望的。(詳情可留意我結婚時所寫的文章《心曲》)
- 若現在正猶豫開始與否,鼓勵你先找你的牧者談談。曾聽一位姊妹說,她也曾遇上這問題,一開始時選擇了與牧者傾談。傾談後,先與有心與她發展的男士,定立了半年時間的等候期,期間參與雙方朋友的活動,讓雙方加深認識,也邀請對方跟她返崇拜,認識她的信仰。半年內,等他相信後,才正式與他開始發展。
- 相信神除了公義的一面外,還有慈愛的一面,祂是希望所愛的妳,在有神的婚姻裡,能夠一生幸福。
- 堅持真理,不是因為律法,而是看到祂為我們所設下界線的心意。
- 妳對信仰的堅持、實踐,會讓對方看到妳背後的上帝!
最後,鼓勵有疑問/面對掙扎的妳,不要怕被罵、被勸退、怕大家的眼神、大家的關心,所以不敢講、不想講。請繼續搖動上帝的手,求問上帝的心意,也認清自己的需要。參加教會的FAITHFUL CELL ,尋找幫助,或找個你信任的守望者,與妳同行這難走的路!並於最終,付上自己所選擇的責任、代價。
Antony
在網上找到一篇也有意思的文章,與你們分享: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林後六章14節)』
「軛」是指耕地時牛背上的耕地器具。在舊約中則是有「重擔」的意義。要能同負一軛才能步調一致,方向正確。因此在申命記22:10有談到「不可並用牛、驢耕地」,因為牛驢無法一起上同一副軛耕地,速度﹑力道﹑步伐都不一樣。保羅在獄中寫給腓立比教會的信中也提到「軛」。「我也求你這真實同負一軛的…」(腓4:3)
看來「同負一軛」是指「同心齊意的共同承擔某件事情」。在這段保羅寫給哥林多教會的書信中,保羅掉轉話題,談到信主的人不要與不信主的人同負一軛。這裡保羅的教導很明顯的在七章一節做出結論:要信徒分別為聖﹑潔淨身體,不要與還沒信主的人一起去行當時哥林多城的世俗惡習。
我們實在不能說這段經文的教導專指信徒在婚姻上的選擇,但卻也不能否認這個原則不能應用在信徒的婚姻上。要探討這一點,就必須對婚姻的本質做討論。
若我們都同意理想中的婚姻是男女在靈魂體上的全面結合,而不能將其中任何成分抽離出來又享有同心的婚姻,那麼在這個共同經營的關係中,信仰就不是可有可無的獨立部分。信仰對信徒提出的呼召是全人的,同樣婚姻中的信仰呼召一樣也是對男女雙方共同有效的。亦即,假如兩人並不能有相同的信仰,那麼這個婚姻將不可避免的會在彼此的合一上缺乏基礎,在彼此的人生選擇上無法同步,在共同的家庭建造上遇到矛盾。
這些症狀的前提是:男女雙方都認真且不願改變自己的信仰態度。因此,若是一個基督徒嫁/娶了一個還沒信主的人,若不是雙方有一方妥協而獲得改變,就是在不斷的矛盾與掙扎中維繫婚姻關係。(請注意,即使是都有相同的信仰,也不會對婚姻提出任何保證。婚姻是需要用心力去維持﹑呵護的。)
在此我不擬繼續對婚姻的本質做更深入的探討。我想做一個簡單的結論,就是「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是原則而非律法,是提醒而非保證。(一個有意思的小念頭是:從目前教會實際情形來看,神並沒有撿選等量的男女得救,卻又沒有讓多數的姊妹們有獨身的恩賜。您覺得呢?)
因此我想提出呼籲,對教會中的基督徒們,請不要片面的用「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當作律法去箝制弟兄姊妹們。對姊妹們提出的呼籲是:請不要失去盼望。教會中弟兄雖少,神為妳設計的那一位卻也跟妳一樣也在等候。與其顧影自憐,何不好好享受單身的生活﹑充實自己,讓自己更有魅力?對弟兄們提出的呼籲是:請留心教會內的深谷幽蘭,她們正等著你的發掘與欣賞。
「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應該是恩典,是提醒,而非律法,好叫基督徒在一切的事上(包含婚姻)都能從世界中分別出來。弟兄姊妹們,我們應該關心自己是否純然潔淨為神所悅納﹑為還沒信主的人所羨慕。這點讓我們的信仰超過律法,成為「活潑的道」的真見證。我們應該摒棄任何將真理矮化成律法的嘗試,此即我寫本文的深層動機。
最後我想引用學園傳道會的一個很實際的教導來結束這篇文章。學園傳道會對會友的婚姻教導有所謂「三M原則」:Master(同一個主宰),Mission(相同的使命) ,Mate(可以做良伴)。』
從現實看「信與不信不可同負一軛」 - 孟珍
沒有留言 :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