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仰旅程中,我們常面對一個張力:對與錯的界線,與恩典的無限。基督徒是否應該單純遵循對與錯的標準?或是我們應該活在恩典之中,而不是執著於律法?這是一個不斷影響我們信仰生活的核心問題。
還記得我還10年前我還是教會執事時,還經常堅持要在教會執行紀律,不可讓錯誤延續下去。到現在,我作為傳道人,已是回頭百年新了。
湯姆·賴特(N.T. Wright)在《信主了,然後呢?》(After You Believe)一書中提醒我們,基督徒的生命不只是關乎「對與錯」,而是關乎「成為怎樣的人」。信仰不是只停留在行為規範,而是透過恩典與聖靈的塑造,培養出基督樣式的品格(Character)。這為我們思考對錯與恩典的張力提供了一個新的視角。
然而,除了對錯與恩典的問題,我們還需要問一個更深層的問題:我們是否只用「結果」來判斷對錯,而忽略了「過程」的重要性? 上帝看重的是人成長的旅程,但人往往習慣於以結果來定性事情。這種習慣不僅影響我們的屬靈觀念,也影響我們對他人信仰生命的看法。
一、對錯的標準:律法的界線
從舊約到新約,對與錯的概念一直是信仰的重要部分。摩西律法清楚地規範了以色列人應該如何行事,明確界定哪些是罪,哪些是義。例如:
• 「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出埃及記 20:13-16)
• 「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利未記 19:2)
然而,我們是否只是單純地用這些標準來評價自己和別人?我們是否容易忽略了一個人的成長歷程,只根據某一個時刻的行為來定義他?
當一位母親看到孩子整天打機或拍拖,可能會認為這是不應該的行為,必須馬上糾正。但她可能沒有意識到,自己在年輕時也曾經沉迷於自己的興趣,或者忙於社交生活,只是當時沒有電玩。又或者,一個長者看到年輕人容易受情色試探,就嚴厲批評他們,卻忽略了青春期的生理變化,導致這個年紀的年輕人特別容易受誘惑。這種「用自己的標準衡量別人」的心態,正是耶穌所提醒我們要小心的:
• 「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馬太福音 7:1)
真正的信仰成長,不是透過指責他人的錯誤來建立的,而是透過理解和陪伴,幫助對方走向成熟。
二、律法的限制與人的軟弱
保羅在羅馬書中指出律法的局限:
• 「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馬書 3:20)
• 「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羅馬書 7:18)
律法能夠指出罪,但它不能改變人的心。即使我們知道什麼是對的,仍然會軟弱跌倒,這正是人性的現實。如果信仰只停留在對錯的框架內,我們終究會發現自己無法靠行為稱義。
賴特提醒我們,信仰不是一個「達標」的過程,而是一個「被塑造」的過程。我們不應該單純關注某人是否犯錯,而是要問:這個人在神的手中,是否正在被塑造?
如果我們只關注某人現在的錯誤,而忽略了他在成長的過程,那麼我們就可能像那些只在意「結果」的人,而非與神同行的人。
三、恩典超越對錯
耶穌來到世上,帶來的不僅是律法的延續,更是恩典的彰顯。當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的婦人到耶穌面前,想用摩西律法來定她的罪時,耶穌的回應出人意表:
• 「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約翰福音 8:7)
這句話不僅揭示了人的罪性,也彰顯了恩典的本質。律法可以定她的罪,但耶穌選擇給她新的機會。祂沒有否定律法的公義,卻透過恩典讓她得著自由,並勉勵她:「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約翰福音 8:11)
這是否意味著我們就可以忽略對錯?當然不是。耶穌沒有說罪無所謂,而是讓這位婦人有改變的機會。神看重的不是她「是否犯了錯」,而是她之後如何回應神的恩典。
四、如何活出恩典?
1. 學習用神的眼光看人,看重人的成長過程
• 當我們看到某位信徒軟弱,不要急於定罪,而要陪伴他走向成長。
2. 避免比較心態,不要用自己的標準來衡量他人
• 事奉、釋經、屬靈生命的道路不同,不是所有人都在同一階段。
3. 以恩典對待自己與他人
• 「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路加福音 6:31)
結論:成長比結果更重要
對與錯的界線幫助我們認識神的聖潔,而恩典則讓我們在愛中成長。神不是只看我們是否合格,而是看我們是否願意讓祂塑造我們的生命。願我們都能學習用神的眼光看人,看重成長過程,而不只是結果。
李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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