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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1日星期六

深耕主道- 第三篇 不是每一句經文,都可以直接搬到今天 ——高銘謙博士釋經講座學習筆記與反思(三)

 

聽高銘謙博士這三節釋經講座,一路走來,我覺得問題開始由「如何讀經」轉向一個牧者、主日學老師和查經組長不能逃避的問題:我們明白了經文,然後呢? 如果第一步是觀察,第二步是解釋,那麼第三步自然就是應用。但「應用」往往也是整個釋經過程中最容易跳步的地方。我們很容易讀完一段經文,找到一個屬靈道理,然後立即加上一句:「所以今天我們也要……」問題是,這個「所以」究竟如何得出來?為甚麼有些經文我們會直接遵行,有些卻不會?為甚麼「不可殺人」今天仍然有效,但「不可割盡田角」我們沒有照字面實行?為甚麼使徒彼此用聖潔的吻問安,我們今天返教會卻不需要逐個親吻?如果我們不能回答這些問題,那麼很多所謂「應用」,其實只是憑自己的神學傳統、文化習慣,甚至個人喜好,決定哪些經文要聽,哪些不用理會。

高博士在課堂中用了連串經文讓大家即場判斷:信徒是否應該彼此親嘴問安?是否應該彼此洗腳?女人是否不可教導男人?傳福音是否一定要兩個兩個出去?男人是否不可以留長頭髮?信徒是否應該把所有財產變賣奉獻?「若有人不肯做工,就不可吃飯」又是否可以直接應用?課堂有趣的地方,是大家對不同經文的反應其實很不一致。有些一聽便覺得「當然要遵守」,另一些卻立即覺得「這只是當時的文化」。然而,如果再問一句:「你根據甚麼作出這個判斷?」事情便沒有想像中簡單。我們很多時候不是先建立一套釋經原則,再決定如何應用;剛剛相反,我們早已有一個想接受或不想接受的答案,然後才回頭替自己的答案尋找理由。

因此,高博士引用 Daniel Doriani 的應用原則,嘗試為這個問題建立較清楚的判斷框架。簡單來說,如果一個命令或原則在聖經中持續出現,沒有被其他經文推翻,而且涉及明確的道德或神學議題,又在不同處境中反覆被確認,那麼我們便有充分理由視它為具有持續性的原則,可以帶到今天。例如十誡中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以及愛神愛人的命令,都不是只在某一個特殊群體或文化處境中出現;這些教導貫穿聖經,也在新約中再次被確認。因此,我們不能簡單地說:「那是古代人的文化,今天不同了。」

相反,有些命令後來在救贖歷史中明確地被改變,甚至被取代,那麼我們便不能把它直接搬到今天。高博士以食物條例和獻祭制度為例。舊約對潔淨與不潔淨食物有清楚規定,但到了《使徒行傳》第十章,彼得所見的異象,以及新約整體對潔淨觀念的發展,使我們不能再按照舊約食物條例建立今天基督徒的餐單。同樣,舊約的獻祭制度並不是因為現代人嫌麻煩,所以停止實行,而是因為基督一次獻上自己,已經完成了獻祭制度所指向的救贖工作。換言之,不直接應用某段經文,不代表我們不重視聖經;真正的問題是,我們有沒有按照整本聖經和救贖歷史的發展理解它。

另一類則更複雜,就是經文的命令明顯帶有特定文化和社會處境,但背後的神學原則仍然可以轉移到今天。高博士以《利未記》不可割盡田角為例。以色列人收割田地時,不可把田角全部割盡,掉在地上的穗子也不可拾回,因為這些要留給窮人和寄居者。《路得記》中,路得能夠在波阿斯的田間拾取麥穗,正正讓我們看見這套制度如何在以色列社會中運作。今天大部分香港或加拿大城市教會的信徒根本沒有農田,如果講員站在台上要求大家「今年收割時不要割盡田角」,當然十分荒謬。但這並不表示《利未記》的教導與我們無關。田地的文化處境不能直接轉移,為窮人和寄居者保留生存空間的原則卻仍然存在。 問題於是變成:今天一個基督徒如何在自己的收入、資源和生活安排中,刻意留下「田角」?我們是否把所有資源都用盡在自己身上,還是有意識地保留一部分,使有需要的人可以得着幫助?

我覺得這個例子很好,因為它讓人看見「應用」不是在講章最後加三條功課。真正的應用,其實仍然是釋經。釋經者首先要辨認經文在原來處境中的要求,再問這個要求背後反映甚麼神學原則,然後處理古代世界與今天世界之間的距離,最後才思考這個原則如何在另一個文化處境中具體實踐。中間任何一步跳過,應用都可能出問題。若跳過原來處境,我們容易斷章取義;若跳過神學原則,我們容易把古代文化直接複製;若跳過今天的處境,我們最後只會得到一句永遠正確、卻沒有甚麼實際作用的結論:「所以我們要愛神愛人。」

課堂亦談到一個更具爭議性的例子,就是保羅所說「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高博士的處理方向,是先問這個命令是否在整本聖經中毫無例外地出現。如果聖經其他地方確實出現女性承擔先知、教導或領導角色的例子,那麼釋經者便不能假設這句說話是一條完全脫離處境、適用於所有時代和所有教會的普遍命令,而必須進一步研究書信所面對的教會處境。高博士提到戶勒大等例子,指出聖經本身存在女性向男性傳達神諭的場景。這不代表單憑一個例子便可以解決所有女性事奉的神學爭議,而是說:當聖經內部出現需要解釋的資料時,釋經者不能假裝它不存在。 我頗欣賞這種處理方法,因為真正的釋經不是急於證明自己的立場,而是願意讓所有經文證據坐在同一張桌上。當資料之間出現張力,我們的責任不是把不方便的經文收起來,而是繼續問問題。

這也是我聽完整個講座後其中一個很深的感受。今天很多聖經爭論,其實不是因為大家不愛聖經,而是我們太快認為自己已經知道經文的答案。保守的人可能很快說:「聖經明明這樣寫。」較進步的人則可能很快說:「那只是當時的文化。」兩邊的說法有時都快得驚人。「聖經明明這樣寫」不等於已經完成釋經;「那只是文化」同樣不是一個萬能答案。真正困難的工作,是解釋為甚麼這一句具有跨文化的持續性,而另一句的具體形式不能直接轉移;我們的判斷有甚麼文本、正典和神學根據。這些工作很慢,也沒有一句口號那麼痛快,但我相信這才是認真對待聖經。

由釋經進入查經帶領,高博士把這個過程進一步轉化成問題設計。他區分了封閉性、限制性和開放性的問題。封閉性問題通常只有一個正確答案,例如「誰離開那地方?」限制性問題則可能有數個正確答案,例如列出耶穌十二門徒的名字。這兩類問題的主要作用,是帶領組員觀察經文。因此,一個九十分鐘的查經,高博士甚至會預備十多條至二十條這類問題。它們不一定需要長時間討論,有些可能數秒便回答完,但作用是一步一步把組員的眼睛帶到文本的重要細節。組長不是立即告訴大家「這段經文有三個重點」,而是透過問題,讓組員自己看見那些重點如何從經文中浮現。

真正需要時間討論的,反而是開放性問題。高博士把它再分為解釋性和應用性。解釋性問題可能問:「為甚麼先知在自己的家鄉不受尊敬?」經文本身未必立即提供一個簡單答案,因此組員可以提出不同理解,彼此討論。組長在這裏的角色不是主持一場「聖經答案競猜比賽」,每個人答完便宣判對錯,而是聆聽、歸納、追問,再把討論帶回文本。至於應用性問題,則把經文的核心信息帶到個人生命。例如,當經文揭示人可能因為過度熟悉而失去對耶穌的接待和信靠,組長可以問:「對你來說,這段經文有甚麼提醒?」不同組員的答案自然不同。有人可能想到自己事奉多年後的麻木,有人想到讀經已變成習慣,有人則察覺自己對初信時的單純有所失落。這類問題沒有一個標準答案,因為它所處理的已經是神的話如何進入不同人的生命。

高博士亦提醒,開放性問題不宜太多。一個查經如果問十條「請分享你的看法」,結果往往不是深入,而是疲累。解釋性問題可能只有兩三條,應用性問題甚至只有一兩條,但必須對準整次查經的目標。這一點很重要,因為問題不是愈多愈好,也不是愈有創意愈好。組長首先要知道:我希望這群人透過這段經文看見甚麼? 如果一條問題只能帶來有趣的爭論,卻把整個小組帶離經文的核心,那麼即使大家討論得非常熱烈,也未必是一條好的查經問題。

這令我想到自己多年來預備查經和講章的一個掙扎與突破。我很重視內容,也很容易在研究過程中找到很多有趣的資料。問題是,研究者覺得有趣的東西,不等於全部都需要交給聽眾,起初學講道時,我就常犯這類錯誤,以至被領袖批評我像想向人顯示我很有學問。高博士在課堂中提到,有些學生預備五千字,甚至七千字的內容,最後根本不可能在指定時間內完成;除非像機關槍一樣不停說,否則只有刪減。其實講章也是一樣。預備時讀了十本書,不代表十本書的內容都要出現在講章;找到七個很精彩的觀察,也不代表七個都要講。很多研究最後沒有直接出現在講台上,但它並沒有浪費,因為正是這些研究使講員知道甚麼最重要,也知道自己為甚麼選擇只講其中一部分。

高博士最後談到應用的具體程度。他用一個很生活化的例子:如果一個人說「這星期我要節制飲食」,這個應用其實很模糊。甚麼叫節制?少吃一點是多少?甚麼時候實行?相反,如果他說:「這個星期我不吃熱浪薯片」,至少已經具體得多。應用需要具體、可實行,也要切合現實。若有人為了減肥說:「我這星期完全不吃不喝」,當然非常具體,但並不可行。因此,一個好的應用不能只停在「我要更愛神」、「我要更有信心」、「我要努力讀經」。這些說話神學上全部正確,但生命很難知道下一步應該做甚麼。

我覺得這也是不少講章最可惜的地方。前面用了三十分鐘解釋經文,最後五分鐘突然說:「所以弟兄姊妹,我們要更愛主、更有信心、更努力傳福音。」問題不是這些應用錯,而是它們幾乎可以放在任何一篇講章最後。如果我把經文由《出埃及記》十六章換成《約翰福音》十五章,應用仍然完全一樣,那麼我便要問:這個應用真的是從這段經文長出來的嗎? 《出埃及記》十六章若揭露的是人在曠野中如何選擇性地記憶,應用便應該處理我的記憶如何塑造我對神的信任;如果《約翰福音》第四章處理的是「接待耶穌」與「不接待耶穌」,應用便應該讓人重新思想自己如何回應耶穌。好的應用不是在經文後面貼上一句屬靈口號,而是讓經文原來的問題,進入今天人的生命。

課堂最後亦談到小組組長的角色。我頗喜歡高博士其中一個提醒:材料是死的,人是活的。 組長預備了二十條問題,不代表二十條一定要全部問完;預備了一段很精彩的資料,也不代表今晚無論如何都要講。如果組員在一個重要問題上有很深的分享,組長需要懂得停留;如果討論離題,則需要在適當時間把大家帶回來。這是一種藝術,也是一種牧養判斷。查經不是完成教材,更不是組長展示自己預備得多充分。組長要建立一個彼此信任的環境,讓人敢於說話,也要保護小組的方向,不讓討論變成神學高手比武。高博士形容有些小組好像不同門派的武林高手,各自搬出自己的理論較量;大家可能講得很精彩,生命卻沒有因此被建立。

這一點,我作為牧者特別有感受。教導聖經與傳遞資料從來不是同一件事。我們可以完成一份教材,可以把二十條問題全部問完,可以準時結束,甚至可以讓組員覺得「今晚學了很多」,但這仍然不等於一個群體真正被神的話建立。高博士提醒組長要為組員祈禱,要認識他們,要建立信任,也要以服侍人的態度帶領查經。這些說話聽起來不像高深的釋經學,卻把整個課程重新帶回一個很重要的位置:釋經最終不是一種智力遊戲,而是服侍神的群體。

回看這三節課堂,我覺得高銘謙博士最鮮明的地方,仍然是他高度邏輯化的釋經脈絡。他不斷問:你根據甚麼?這個答案從哪裏來?經文有沒有這樣說?為甚麼這個原則可以轉移到今天?你的問題如何帶向查經目標?表面上,這是一套很理性的閱讀方式;但愈走到最後,我反而愈看見這種嚴謹背後所要求的,是一種對經文的克制。不要太快把自己的答案放進去,不要太快跳到應用,也不要因為自己預備了很多,便急着把所有東西交給別人。

我們需要做足研究,卻不需要展示所有研究;需要認真解釋,卻不是把釋經書搬上講台;需要帶出應用,卻不能把自己的答案變成所有人的標準答案。

或許,好的釋經與教導,最終都在學習同一件事:讓經文說得比我們更多,也讓自己說得比預備時更少。

而當經文真正被打開,我們的責任不是替每一個人完成生命的答案,而是帶他們走到神的話面前,讓他們開始聽見,這段經文正在向自己說甚麼。

Antony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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