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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0日星期五

深耕主道- 第二篇 問對問題,經文才會真正打開 ——高銘謙博士釋經講座學習筆記與反思(二)

 

上一篇談到,我們怎樣觀看經文,往往會影響我們看見甚麼。高銘謙博士在課堂中進一步把這個閱讀過程推向另一個很重要的層次:當我們看見經文中的資料、結構、重複與比較之後,下一步究竟應該問甚麼?因為釋經並不是把觀察所得逐項列出來便完成。真正的解釋,往往由問題開始。為甚麼作者要在這裏寫這一句?為甚麼要交代這個時間和地點?為甚麼人物會有這樣的反應?這個字在這裏究竟是甚麼意思?這些問題看似簡單,卻決定了我們最後能否真正進入經文的世界。

我一直很喜歡問問題。這不只是我讀聖經的方法,也是我做學問一向的態度。對我來說,學習最有趣的地方,很多時候不是得到一個答案,而是突然發現一個以前沒有想過的問題。為甚麼同一件事,另一卷書的記載會有所不同?為甚麼作者明明可以略去一個細節,卻偏偏把它寫下來?為甚麼這個人物在最應該說話的時候突然沉默?一個問題打開之後,往往又會帶出另一個問題,而研究的趣味正正在這裏。知識並不是一堆等待我們搬運的資料,而是一個不斷追問、不斷發現,然後重新整理自己理解的過程。因此,高博士這部分的教學,與其說為我提供了一套完全陌生的方法,不如說他以非常清晰而高度邏輯化的釋經脈絡,把「問問題」在釋經中的位置呈現出來,也讓我更清楚看見:問題不是研究前的熱身,而是研究本身的重要部分。

高博士在課堂中提出,進入解釋階段時,可以集中處理幾類問題。第一類是「甚麼」:這個字是甚麼意思?這裏所描述的是甚麼事情?經文所說的某個人物、地方或行動究竟指甚麼?第二類是「為甚麼」:作者為甚麼要寫這一句?人物為甚麼作出這個反應?為甚麼經文特別記載某個時間、地點或細節?第三類則是「含義」:這個描述放在整段經文中有甚麼意義?它與其他經文有甚麼關係?作者透過這個安排,要讀者看見甚麼?這幾類問題看起來並不複雜,但真正重要的地方,是問題必須從文本中生出來,而不是由釋經者把自己有興趣的題目強行放進經文。問題可以很深,但深奧不等於準確;一條真正有價值的釋經問題,必須能夠把我們重新帶回文本。

其中令我印象很深的,是高博士以《出埃及記》十六章作示範。經文記載以色列全會眾到了以琳和西奈中間的汛曠野,時間是「出埃及後第二個月十五日」。一般閱讀時,我們很容易把這些資料視為敘事背景:地點是汛曠野,時間是第二個月十五日,知道了,然後繼續讀。但高博士停下來問:為甚麼作者要告訴我們這個地點?為甚麼要記下這個日期?這些問題未必每一條都立即有答案,甚至未必每一條最後都成為講章內容,但釋經者願意停下來問,閱讀的方向便已經不同。因為我們開始不再把經文中的細節視為理所當然,而是嘗試理解作者為甚麼如此敘述。

接着,以色列人向摩西和亞倫發怨言。他們說:「巴不得我們早死在埃及地、耶和華的手下;那時我們坐在肉鍋旁邊,吃食物得飽。你們卻把我們領到這曠野,要叫這全會眾都餓死啊!」這段經文非常熟悉,我們也很容易迅速總結:「以色列人沒有信心,所以埋怨。」這個理解不能說錯,但高博士沒有停在這個概括,而是留意到經文兩次談及「死」,於是問了一條很簡單的問題:他們認為自己會死在誰的手中? 在埃及,他們說自己本來可以「死在耶和華的手下」;來到曠野,他們卻指控摩西和亞倫「要叫這全會眾都餓死」。當這兩句話放在一起,經文的張力便開始浮現。他們究竟怎樣理解耶和華?他們是否仍然相信耶和華與他們同行?為甚麼一個剛剛經歷紅海、親眼看見耶和華拯救的群體,轉眼間竟然把埃及描述成一個「坐在肉鍋旁邊,吃食物得飽」的地方?

這樣追問下去,「埋怨」便不再只是一個情緒或道德問題,而開始涉及人的記憶。他們記得埃及的肉鍋,卻忘記埃及的奴役;記得曾經吃飽,卻忘記法老如何苦待他們。他們不是完全失去記憶,而是選擇性地記憶。當眼前的曠野令人不安,過去便被重新美化;昔日捆綁自己的地方,竟然變成值得懷念的地方,而帶領自己離開奴役的神,反而開始變得不可信。我很喜歡這種釋經的推進,因為它不是突然從經文跳到一個漂亮的應用,而是透過問題,一層一層把文本本身的張力揭露出來。當經文真正被打開,應用很多時候並不需要勉強製造,因為我們自然會開始問:人在甚麼時候最容易美化自己的埃及?當現在令人失望,我們是否也會重新編寫自己的過去?

這也讓我想到一些華人講道常見的問題。有些講章處理經文的方法,是很快把一段經文整理成三點:「第一,不要埋怨;第二,要有信心;第三,要倚靠神。」三點式本身當然沒有問題,我自己也很重視講章結構;問題在於,這三點究竟是不是從經文的解釋過程中引伸出來。有時所謂三點,只是把一段經文切成三部分:第一段提出一個道理,第二段提出另一個道理,第三段再加一個應用,於是講章完成了。然而,經文中真正困難和有張力的問題可能完全沒有處理。為甚麼人物有這個反應?為甚麼作者這樣安排?兩句說話之間明明存在張力,應該如何理解?如果這些問題沒有被處理,講章即使結構清楚,也可能只是把經文重新排列一次。

所以有些講章,我聽完之後會一頭霧水;另一些甚至講了幾句,我的思想已經開始飄走。我不完全認為這只是現代人專注力下降的問題。當然,今天人的閱讀和聆聽習慣確實改變了,但作為講員,我有時也會反問:我們所講的內容,是否真的值得人繼續聽?如果一篇講章沒有一個真正需要處理的問題,只是不斷堆砌背景、資料和結論,聽眾其實很難知道整篇講章究竟要帶他去哪裏。沒有問題,就沒有張力;沒有張力,資料便只是一堆資料。資料可以全部正確,甚至非常學術,但正確的資料並不自然等於一篇好的講道。

另一個我經常留意到的現象,是有些講章很喜歡提出原文。講員說:「這個字在希伯來文是……」、「原來希臘文真正的意思是……」,會眾立即感覺好像進入了一個很深奧的世界。但我有時聽完仍然會問:為甚麼我要知道這個原文?這個字究竟解決了經文哪一個問題?它如何改變我對整段經文的理解?如果一個希伯來字或希臘字不能幫助我們澄清語義、處理文本中的張力、揭示結構或說明重要的神學關係,那麼把它搬上講台,很多時候只是展示講員的研究過程,而沒有真正完成解釋。就好像廚師把所有材料逐件放在桌上,詳細介紹產地和成分,最後卻沒有把它們煮成一道菜。原文研究當然重要,但研究的深度不應以講員說了多少希伯來文來衡量,而應看這些研究是否真正幫助我們更準確地理解經文。

Haddon Robinson在《合乎聖經的講道》中提出講章的「Big Idea」,其中一個重要觀念,就是一篇講章需要處理一個可以清楚表達的中心思想。Robinson以「subject」與「complement」幫助講員思考:作者究竟在談甚麼?作者對這個主題說了甚麼?這與高博士課堂中強調「問問題」的方向,在我看來有一個很自然的連結。講員不能只是問:「這段經文可以分成哪三點?」而要先追問:「作者究竟在處理甚麼問題?經文對這個問題作出了甚麼回答?」當這個核心沒有弄清楚,三點、四點甚至七點,都只可能是資料的排列;但當核心問題被抓住,講章的結構才真正有方向。

我愈來愈覺得,真正有學問的人,不一定是把一個問題講得愈來愈深奧。很多時候剛剛相反:他曾經進入問題的複雜性,知道當中有哪些歧路、爭議和困難,最後卻能夠用清楚的語言,把核心問題呈現出來。淺白並不等於膚淺。一句「他們為甚麼懷念埃及?」小學生也聽得懂,但要真正回答這條問題,背後可能涉及《出埃及記》的敘事結構、曠野傳統、以色列人的記憶,以及經文如何重新描述埃及。研究的深度不需要全部倒在聽眾身上;研究的作用,是幫助講員問出更準確的問題,再帶領會眾一步一步走進經文。

這也是為甚麼我一直覺得,做學問其實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每問一條好的問題,都像在牆上發現一道裂縫;沿着裂縫追下去,可能發現後面原來還有一個很大的空間。知識的興趣,很多時候就是這樣產生的。不是因為老師知道很多,而是因為他讓你突然想知道:「為甚麼?」如果我們作為牧者和教師,自己都不懂得問問題,只懂得把一堆資料搬出來,我們很容易把聖經變得沉悶。更嚴重的是,我們可能以為自己正在忠於聖經,實際上卻只是把知識的重擔放在別人身上。資料愈多,會眾愈覺得聖經或信仰遙不可及;術語愈多,他們愈相信只有牧者和神學生才讀得懂。這種教導方式,某程度上與法利賽人的問題沒有太大分別:不是沒有知識,而是所傳遞的知識沒有把人帶近神的話,反而把人推得更遠。

在第一天講座最後的提問時間,我只問了高博士一條問題。我提到,過去曾有老師提醒我們,不要把太多原文搬上講台;那麼,應該如何理解原文研究與講道之間的關係?高博士的回應很實際。他的意思並不是叫傳道人不要研究原文,相反,釋經者應該做足研究。問題是,我們是否需要把整個研究過程搬上講台。如果原文真的影響經文的理解,當然可以講;但講員需要先把研究消化,再用會眾能夠明白的方式說出來。重點從來不是讓會眾知道你查過希伯來文或希臘文,而是原文研究有沒有真正幫助他們明白經文。

我很認同這個方向。講員當然是聖靈所使用的媒介。這並不表示我們可以離開經文,任意分享自己的故事;但同樣,也不是把幾本釋經書的內容整理、翻譯,再搬上講台,就等於忠於聖經。講員研究經文,被經文質問,在自己的生命中與神的話相遇,然後再把自己所理解的真理向群體宣講。經文沒有改變,但神使用的是一個真實的人,向一群真實的人說話。如果講道最後只剩下一本會說話的釋經書,我其實不奇怪信徒會覺得聖經枯燥乏味。

所以,這部分課堂對我而言,與其說是學會了「問問題」,不如說是再次確認一件我一直相信的事:好的研究,往往從好的問題開始;好的釋經,是讓問題不斷受經文約束;而好的講道,則是把經文所處理的問題,重新帶到人的生命面前。問題不需要故意問得深奧,但必須問得準確。

因為當問題問對了,經文真的會慢慢打開。

Antony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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