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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3日星期日

《在起初的故事裡:重新學習作神的子民》- 《創世記》系列:第三十一篇〈真正要面對的是誰?〉

經文:創世記32:1–32(新漢語譯本)

一、故事沒有急於讓雅各見以掃

創世記第三十一章結束時,雅各終於離開拉班。二十年前,他孤身離開迦南,逃到哈蘭;二十年後,他帶着妻子、兒女、僕人和多年累積的家業,重新踏上回家的路。拉班已經留在身後,但另一段二十年前尚未處理的關係,卻正在前面等待着他。

那個人,就是以掃。

雅各當年離開父家,並不是一次普通的遠行。因為欺騙父親,奪取了原本屬於哥哥的祝福,以掃便懷恨在心,甚至說:「為我父親居喪的日子近了,到時我要殺我的弟弟雅各。」(27:41)利百加知道以後,便催促雅各逃到拉班那裏,「等你哥哥的怒氣消退」(27:44)。可是,二十年過去,故事一直沒有告訴雅各,也沒有告訴讀者,以掃的怒氣究竟有沒有真正消退。

如今,雅各真的回來了。

從故事的發展來看,創世記第三十二章似乎應該立即處理這場拖延了二十年的兄弟重逢。雅各能不能真正回到父家,仍然取決於前面那個曾經想要殺他的哥哥。神在伯特利曾經應許:「看哪,我與你同在,我必守護你,無論你往哪裏去,我都要領你回到這土地。因為我決不離棄你,直到我成就了我對你所說的。」(28:15)到了第三十一章,神又吩咐他:「你要回你先祖之地和你親族那裏去,我必與你同在。」(31:3)雅各已經離開哈蘭,回家的路也愈來愈接近終點;只是,真正踏進父家以前,他仍然必須經過以掃。

可是,第三十二章開始時,故事首先出現的並不是以掃。

「雅各走在自己的路上,神的使者遇見他。」(32:1)

這一句來得十分突然。經文沒有交代這些使者從哪裏來,也沒有記錄他們說過甚麼,只說雅各看見他們,便說:「這是神的營!」於是給那地方起名叫「瑪哈念」(32:2)。「瑪哈念」帶有「兩個營」的意思。雅各還沒有遇見以掃的隊伍,卻先看見神的營;他還不知道哥哥究竟會以甚麼姿態迎接自己,神的使者已經先在路上遇見他。¹

這一幕自然令人想起二十年前的伯特利。當年雅各離開父家,獨自走向哈蘭,在路上夢見神的使者在梯子上上去下來(28:12);如今,他結束哈蘭的歲月,重新走向應許之地,神的使者又一次出現在他的路上。二十年前,雅各在逃亡的路上遇見神;二十年後,他在回家的路上仍然先遇見神。

經文沒有讓神的使者說話,也沒有立即解釋這次相遇的意義。第三節開始,故事很快便轉向另一批「使者」:「雅各派使者在他之前往西珥地以東的田野去,到他哥哥以掃那裏。」(32:3)神的使者先來遇見雅各,雅各隨後又派自己的使者去見以掃;兩組使者先後出現,故事也慢慢把兩個方向放在讀者面前。

雅各正在走向以掃。可是,故事一開始已經讓讀者知道,在他真正見到哥哥以前,另一位早已經在路上等着他。

二、雅各以為自己真正要面對的是以掃

雅各派出的使者帶着一段經過仔細安排的說話:「你們要這樣對我主以掃說:『你的僕人雅各這樣說:我在拉班那裏寄居,一直拖延到現在。我有牛、驢、羊群、男僕和婢女。我派人來告訴我主,為要在你眼前蒙恩。』」(32:4–5)

這段說話與二十年前的故事形成很強烈的對照。當年,以撒曾經祝福雅各:「願萬民服侍你,萬族向你下拜;願你作你兄弟的主。」(27:29)可是,如今雅各尚未真正見到以掃,已經稱哥哥為「我主」,又稱自己為「你的僕人」。他沒有向以掃重提長子的名分,也沒有提起父親昔日的祝福,只說自己在拉班那裏寄居多年,如今帶着家業回來,希望「在你眼前蒙恩」。

使者回來以後,只帶回一句沒有任何解釋的消息:「我們到了你哥哥以掃那裏。他正前來迎接你,同他一起的還有四百個人。」(32:6)

經文沒有說以掃為甚麼帶着四百人,也沒有讓使者判斷他的態度究竟是善意還是敵意。故事只把這個數字放在雅各面前,讓二十年前那段尚未解決的記憶重新浮現。以掃留在他記憶中的最後一句話,是要殺他;如今,那個哥哥正帶着四百個人迎面而來。

「雅各就非常害怕,並且擔憂。」(32:7)

接着,雅各開始安排。他把與自己一起的人、羊群、牛群和駱駝分成兩隊,說:「如果以掃來擊殺這一隊,那剩下的一隊還可以逃脫。」(32:8)第二節才剛提到「瑪哈念」──神的「兩個營」;到了第七節,雅各也把自己所有的分成「兩隊」。故事並沒有明說兩者之間有甚麼關係,卻把相近的「營」的圖像放在一起:雅各剛剛看見神的營,如今面對以掃的消息,首先想到的仍然是如何安排自己的營。²

但這一次,雅各沒有只停留在自己的安排。他開始禱告:「我祖父亞伯拉罕的神,我父親以撒的神,上主啊!你曾對我說:『回到你的地、你的親族那裏去,我要厚待你。』」(32:9)

這段禱告幾乎全部建立在神曾經說過的話之上。雅各先提起神的命令:「你曾對我說……」;到了禱告結束時,他又再次抓住神的應許:「你自己曾說:『我一定厚待你,使你的後裔好像海邊的沙,多得無法數算。』」(32:12)他之所以站在這條路上,不是因為自己突然決定回家,而是因為神曾經吩咐他回來;如今,以掃就在前面,他所能抓住的,仍然是神曾經說過的話。

在這兩句「你曾對我說」之間,雅各第一次這樣回望自己的生命:「我是微小的,不配得到你施給你僕人的一切慈愛和信實。我曾憑一根杖過這約旦河,如今我卻成了兩隊。」(32:10)

二十年的生命,被濃縮在一根杖和兩隊人之間。當年離開迦南時,他甚麼都沒有,只有手中的一根杖;如今再次站在約旦河東,他已經有妻子、兒女、僕人和龐大的家業。第三十一章裏,雅各重新述說這二十年,開始明白自己所得的一切不是單靠自己的方法,而是神一直保守;到了第三十二章,當這一切忽然可能再次失去,他更進一步承認:「我是微小的,不配得到你施給你僕人的一切慈愛和信實。」這裏的「慈愛和信實」,把焦點從雅各二十年間得到多少,重新放回神如何信守自己的應許。³

可是,雅各仍然害怕。他沒有因為看見過神的使者,也沒有因為記得神的應許,便掩飾自己真正的恐懼:「求你救我脫離我哥哥的手──以掃的手,因為我懼怕他,恐怕他來擊殺我,連母帶子都不放過。」(32:11)

所以,禱告以後,雅各又繼續安排。他從自己的家業中取出大量牲畜送給以掃:二百隻母山羊、二十隻公山羊、二百隻母綿羊、二十隻公綿羊、三十匹哺乳的駱駝連同幼崽、四十頭母牛、十頭公牛、二十匹母驢和十匹公驢(32:13–15)。這些牲畜不是一次過送出去,而是一群一群分開,彼此保持距離(32:16)。每一批僕人遇見以掃,都要重複同一句說話:「是你僕人雅各的,這獻禮是送給我主以掃的。看啊,他就在我們後面!」(32:18)於是,一批又一批的禮物走在前面,僕人和牲畜也走在前面,雅各卻一直留在後面。

經文甚至讓讀者聽見雅各心裏真正的盤算:「我要用我前面送去的獻禮,遮蓋他面上的怒氣,然後我才見他的面,或許他會抬起面接納我。」(32:20)

這一句話不但交代了雅各送禮的目的,也悄悄把整章另一條重要的線帶了出來──「面」。雅各現在最關心的是以掃的面。他想先用禮物「遮蓋他面上的怒氣」,然後才去「見他的面」,盼望哥哥最後願意「抬起面接納」自己。對雅各來說,這一夜最大的問題,似乎就是明天能不能平安地看見以掃的面。

可是,故事沒有立即讓他見以掃。在真正見到哥哥的面以前,雅各還要先「面對面」見另一位。

三、故事沒有讓雅各先遇見以掃

「於是獻禮在他前面過去,那晚他在營中過夜。」(32:21)到這裏,雅各似乎已經把自己能做的事情都安排好了。禮物已經送出去,僕人知道應該怎樣回答,以掃也正在前來。按照故事一路建立的張力,下一幕似乎就應該是兩兄弟相見。

可是,經文再次把這場重逢延後。

「晚上雅各起來,帶着他的兩個妻子、兩個婢女和十一個孩子,過了雅博渡口。雅各帶着他們,讓他們過了河谷,讓他所擁有的都過去,只剩雅各獨自一人。」(32:22–24)

這幾節經文寫得十分安靜。妻子過去了,孩子過去了,就連「他所擁有的」也全部過去了。二十年前,雅各離開迦南時只有一根杖;二十年後,他帶着龐大的家庭和家業回來。可是到了雅博渡口,故事卻把這二十年所得的一切都送到河的另一邊,最後只留下雅各自己。

「只剩雅各獨自一人。」

這一句話把故事帶到一個很特別的位置。從第三十二章開始,雅各一直在安排別人走在自己前面:先是使者,然後是禮物,再來是一群一群的牲畜;到了雅博渡口,連妻子、兒女和所有財物也先過去了。明天他仍然要面對以掃,但在真正踏進那場重逢以前,故事先把他帶到一個沒有妻子、沒有兒女、沒有僕人,也沒有財物可以放在自己前面的地方。

就在這時,經文突然說:「有一個人來跟他摔跤,直到天亮。」(32:24)

這個人的出現,與第一節神的使者出現一樣突然。經文沒有先介紹他的身份,也沒有交代他從哪裏來,只說「有一個人」在黑夜中與雅各摔跤。讀者原本一直等待以掃出場,故事卻沒有讓雅各先見到哥哥;那個真正進入黑夜、與他近身角力的人,反而是一個身份未明的人。

經文起初甚至沒有告訴讀者這個人就是神。直到後來,那人對雅各說:「你的名字不要再叫雅各,要叫以色列,因為你與神與人角力,都能夠得勝。」(32:28)故事才開始揭開這場角力的真正性質。到了摔跤結束以後,雅各自己更為那地方起名叫「毗努伊勒」,說:「因為我面對面見到神,還能保住我的性命。」(32:30)

讀者到這裏才明白,那個在黑夜中與雅各角力的,原來不是以掃,而是神。

從第三節開始,雅各一直以為最大的問題是以掃。他要知道哥哥是否仍然懷恨,要想辦法保存自己的家人,也要預備怎樣平息哥哥的怒氣。可是到了雅博渡口,故事把所有人和所有東西都移到另一邊,留下的只有雅各自己。

他一直預備怎樣面對以掃。

神卻先來面對雅各。

四、雅各求的是祝福,神卻先問他的名字

「有一個人來跟他摔跤,直到天亮。」(32:24)經文沒有詳細描寫摔跤的過程,也沒有告訴讀者兩人如何攻守,只說這場角力一直延續到天亮。接着,那人「見自己不能勝他,就碰了一下他的大腿窩。於是雅各的大腿窩在跟他摔跤的時候脫了臼。」(32:25)

這裏有一個很奇怪的張力。一方面,經文說那人「不能勝他」;另一方面,他只需要「碰了一下」雅各的大腿窩,便足以使他脫臼。故事沒有把雅各描寫成一個力量足以勝過神的人,反而讓讀者看見,這個一生都在抓住、爭取、角力的人,原來可以在一瞬間失去自己一直倚靠的力量。

天快亮時,那人說:「讓我走吧,天亮了!」雅各卻回答:「我不讓你走,除非你祝福我!」(32:26)

「祝福」這個字,在雅各的故事裏從來不是陌生的。從年輕開始,他便一直追求祝福。他從以掃手中取得長子的名分,又藉着欺騙從父親那裏取得祝福;後來到了哈蘭,他仍然不斷為自己的家庭和家業爭取。可是到了雅博渡口,雅各再次要求祝福時,故事卻把他帶回二十年前另一場取得祝福的經歷。

那人沒有立即祝福他,反而先問:「你叫甚麼名字?」(32:27)

二十年前,以撒也曾經問過一個非常相似的問題:「我兒,你是誰?」(27:18)當時,雅各為了取得祝福,回答:「我是你的長子以掃。」(27:19)那一次,他必須隱藏自己的名字,成為另一個人,才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祝福。

二十年後,他再次站在祝福面前。

「你叫甚麼名字?」

這一次,他沒有再說自己是別人。

「他說:『雅各。』」(32:27)

經文沒有解釋雅各回答這個名字時心裏在想甚麼,但兩個場景放在一起,已經足以讓讀者看見其中的分別。二十年前,他要成為「以掃」才敢站在父親面前取得祝福;二十年後,他再次求祝福,卻以自己的名字站在神面前。就在他回答「雅各」以後,那人才說:「你的名字不要再叫雅各,要叫以色列,因為你與神與人角力,都能夠得勝。」(32:28)⁵

新的名字不是雅各為自己取得的,而是神給他的。

而且,這個新名字是在他的大腿已經脫臼以後才得到的。雅各所得的「得勝」因此十分特別。他沒有毫髮無傷地勝過對方,也沒有靠自己的力量迫使神屈服;相反,他得着新的名字時,身上已經留下了一個不能靠自己消除的傷痕。他得到了祝福,卻同時失去了原來行走的力量。

雅各隨後問:「請你告訴我你的名字。」那人卻回答:「為甚麼問我的名字呢?」然後「就在那裏祝福雅各。」(32:29)

雅各沒有得到對方的名字,卻得到了他一直尋求的祝福。二十年前,他知道父親是誰,卻要隱藏自己是誰才取得祝福;到了這一夜,他不知道對方的名字,卻在說出自己就是「雅各」之後,從神那裏領受了一個新的名字。

直到這裏,故事才讓人看見,真正需要在這一夜被處理的,並不只是以掃對雅各的態度,而是雅各自己究竟要以怎樣的身份繼續走前面的路。

五、太陽升起了,雅各卻一瘸一拐地前行

摔跤結束以後,雅各為那地方起名叫「毗努伊勒」,說:「因為我面對面見到神,還能保住我的性命。」(32:30)

這一句話把前面關於「面」的線索重新連在一起。雅各原本擔心的是以掃的面。他希望用禮物「遮蓋他面上的怒氣」,然後「見他的面」,盼望以掃最後願意「抬起面接納」自己(32:20)。可是,在真正見到以掃以前,雅各已經先「面對面見到神」。⁴

他一直在安排如何改變以掃的面,故事卻先把他帶到神的面前。

經文接着說:「當雅各經過毗努伊勒的時候,太陽照在他身上。他一瘸一拐,因為大腿脫了臼。」(32:31)

這個畫面也讓人想起伯特利。二十年前,雅各逃離父家,來到伯特利時,「太陽已經落了」(28:11);如今,經過二十年的哈蘭歲月,又在雅博渡口度過這一夜,經文卻說:「太陽照在他身上。」(32:31)經文沒有解釋這兩個時間描寫是否帶有特別的象徵意義,只是放在雅各整段離家與歸家的故事中,當年的日落與如今的日出,自然形成一個值得留意的對照。

只是,太陽升起時,雅各一瘸一拐。

神沒有把昨晚的一切痕跡抹去。雅各得到祝福,也得到新的名字,但他的大腿仍然脫臼。那個一直善於計算、安排和抓住一切的雅各,現在每走一步,都要帶着這一夜留下的記號。

經文最後甚至把這個傷痕帶進以色列後來的記憶:「因此,以色列人直到今天都不吃大腿窩的筋,就是髖骨上面的筋,因為那人碰了雅各的大腿窩,就是髖骨上的筋。」(32:32)原本發生在雅博渡口的一場私人經歷,到了故事最後卻成為以色列群體記念的一部分。雅各身上的傷沒有因為天亮而消失,反而成為這一夜曾經發生過甚麼的記號。

第三十二章就在這裏停下來。經文沒有在這一章交代兄弟重逢的結果,也沒有告訴我們以掃的四百人最後會做甚麼。它只讓讀者看見,經過這一夜以後,雅各身上多了一個新的名字,也多了一道不能抹去的傷痕。

結語

創世記第三十二章開始時,雅各幾乎把所有注意力都放在前面的以掃身上。他派出使者,將家人和牲畜分成兩隊,向神呼求,又預備一批又一批的禮物。從人的角度看,他所做的一切都有一個清楚的目的:二十年前留下的事情終於追上來了,他必須想辦法平安走過這一關。

可是,故事真正停留最久的地方,並不是雅各與以掃相見,而是雅各獨自留在雅博渡口的那一夜。當所有可以安排的事情都安排了,所有可以送到前面的東西也送走了,故事才把雅各留下來。那一夜,他再次尋求祝福,卻不再像二十年前那樣以另一個人的身份取得祝福;神問他的名字,他回答:「雅各。」然後,這個名字被放進一個新的故事裏:「你的名字不要再叫雅各,要叫以色列。」(32:28)

這也讓雅各的回家有了另一層意思。回家不只是從哈蘭走回迦南,也不只是重新處理與哥哥之間二十年前留下的關係。從伯特利到毗努伊勒,神一直沒有離開這條路。當年雅各離開時,神應許要與他同在,守護他,並且把他領回這地;如今雅各真的回來了,神所處理的卻不只是他前面的道路,也包括走在這條道路上的雅各。

因此,第三十二章真正提出的問題,不只是以掃會怎樣對待雅各,而是當雅各終於走到自己無法再靠安排控制一切的地方,他會以怎樣的身份繼續走下去。二十年前,他離開父家時仍然是那個藉着哥哥的名字取得祝福的雅各;二十年後,神沒有抹去他的過去,卻在雅博渡口重新為他命名。

天亮以後,前面的路仍然要走。只是這一次,走出去的不再只是一個帶着二十年家業回來的人。他身上同時留下了兩樣自己不能製造的東西:一個由神所賜的名字,和一道由那一夜留下的傷痕。

他帶着新的名字,也帶着一條瘸腿,繼續向前走。

Antony傳道

註腳

¹ 創世記32:1–2「神的使者」再次出現,與28:12伯特利的經歷形成重要的敘事呼應:雅各離開迦南時看見神的使者,如今返回應許之地時再次遇見神的使者。「瑪哈念」(מַחֲנַיִם, maḥănayim)一般理解為「兩個營」或「雙營」,使這個場景同時帶有神同在與「營」的意象。參 Gordon J. Wenham, Genesis 16–50, Word Biblical Commentary 2 (Dallas: Word Books, 1994);Victor P. Hamilton, The Book of Genesis: Chapters 18–50,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on the Old Testament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5).

² 「瑪哈念」與32:7的「兩隊」在希伯來文中具有相同的「營」(מַחֲנֶה, maḥăneh)字根。故事先讓雅各看見神的營,隨後又描寫他因懼怕以掃,把與自己一起的人和牲畜分成兩營。本文把兩者理解為敘事上的字詞呼應,而不進一步假定經文沒有明說的象徵意義。參 Gordon J. Wenham, Genesis 16–50;Victor P. Hamilton, The Book of Genesis: Chapters 18–50.

³ 創世記32:9–12的禱告以神過去的命令和應許作為首尾:雅各先說「你曾對我說」(32:9),最後再說「你自己曾說」(32:12)。中間的「慈愛和信實」分別對應希伯來文 חֶסֶד (ḥesed) 和 אֱמֶת (ʾemet),把雅各由「一根杖」到「兩隊」的轉變放在神持續的恩待與信實之下。參 Victor P. Hamilton, The Book of Genesis: Chapters 18–50;Bruce K. Waltke with Cathi J. Fredricks, Genesis: A Commentary (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01).

⁴ 創世記32:20密集使用「面」(פָּנִים, pānîm)的相關表達:雅各希望藉獻禮平息/「遮蓋」以掃的面,然後見他的面,盼望得到接納;到了32:30,雅各把相遇之地稱為「毗努伊勒」(פְּנוּאֵל, Penuel),並說自己「面對面見到神」。這個「面」的字詞線索還會延續到33:10雅各真正與以掃相見的場景。參 Gordon J. Wenham, Genesis 16–50;Robert Alter, The Hebrew Bible: A Translation with Commentary, vol. 1, The Five Books of Moses (New York: W. W. Norton, 2019).

⁵ 32:27「你叫甚麼名字?」與27:18以撒所問「我兒,你是誰?」形成值得注意的敘事呼應。二十年前,雅各為取得祝福而回答「我是你的長子以掃」(27:19);到了雅博渡口,他再次要求祝福時,卻回答自己的名字「雅各」,隨後才領受「以色列」這個新名字。32:25–28同時把「得勝」與大腿脫臼並置,使雅各的得勝不能簡化為以力量擊敗神:他堅持直到領受祝福,卻也從此帶着傷痕前行。參 Victor P. Hamilton, The Book of Genesis: Chapters 18–50;Bruce K. Waltke with Cathi J. Fredricks, Genesis: A Commentary.

2026年8月2日星期日

《在起初的故事裡:重新學習作神的子民》- 《創世記》系列:第三十篇〈誰能述說這二十年?〉

經文:創世記31:1–13(新漢語譯本)

一、故事沒有因雅各準備離開而立即開始

創世記第三十章結束時,雅各的處境已經與初到哈蘭時截然不同。約瑟出生以後,他第一次向拉班提出:「打發我走吧,讓我回我的地方、我的地去。」(30:25)這個要求並不突然。二十年前,他孤身離開迦南,來到哈蘭投靠舅父;二十年後,他已有妻子、兒女,也有大量羊群、僕婢、駱駝和驢(30:43)。更重要的是,神早在伯特利便應許他:「看哪,我與你同在,我必守護你,無論你往哪裏去,我都要領你回到這土地。因為我決不離棄你,直到我成就了我對你所說的。」(28:15)無論從故事的發展,還是從神昔日的應許來看,現在都是雅各返回迦南的時候。

可是,第三十一章並沒有立即描寫雅各起程。真正的出發,要等到第十七節才開始:「於是雅各起來,把他的妻子和兒子扶到駱駝上,帶著他所有的牲畜和所有積蓄的財物……往迦南地他父親以撒那裡去了。」(31:17–18)在此之前,故事刻意停留在哈蘭,把讀者再次帶回這二十年的歲月。拉班兒子的議論、拉班改變了的臉色,以及上主對雅各所說的話,一個接一個出現;真正的旅程尚未開始,不同的人卻已經開始述說這二十年的故事。¹

故事首先記下拉班兒子的控訴:「雅各搶了屬於我們父親的一切,他從我們父親所擁有的當中取得這一切的榮耀。」(31:1)接著,拉班一句話也沒有說,經文只描寫:「雅各又見拉班的臉色,看哪,不像從前與他一起時那樣了!」(31:2)直到這兩個聲音都出現以後,上主才對雅各說:「你要回你先祖之地和你親族那裡去,我必與你同在。」(31:3)

故事沒有急於回答雅各甚麼時候離開,反而先留下另一個更重要的問題:究竟誰能真正述說這二十年?


二、每一個人,都努力述說屬於自己的二十年

第三十一章最先出現的,不是神的聲音,也不是雅各的回應,而是拉班兒子的議論。他們沒有提及父親如何利用雅各,也沒有提及雅各多年來如何忠心服侍,只把眼前的結果濃縮成一句話:「雅各搶了屬於我們父親的一切。」(31:1)

從他們的位置來看,這樣的理解並非毫無根據。二十年前,雅各來到哈蘭時一無所有;二十年後,他卻擁有大量羊群、僕婢、駱駝和驢(30:43)。拉班家的產業減少了,雅各的家業卻愈來愈大,因此,他們自然相信,雅各今天所得的一切,都是建立在父親的損失之上。

經文把雅各所得的稱為「榮耀」,希伯來文是 כָּבוֹדkāḇôd)。這個字通常指榮耀、尊榮,也可以指財富和產業;創世記十三章二節及四十五章十三節便以同一個字描述一個人的豐富。因此,拉班兒子的控訴並不是雅各奪去了父親的名聲,而是認定他奪去了原本屬於拉班家的財富。²

一路跟隨故事發展的讀者,卻知道事情並不只有這一面。拉班曾親口承認:「我占卜得知,上主祝福我,乃是因你的緣故。」(30:27)雅各稍後也會回顧說:「你們的父親卻愚弄我,十次更改我的酬勞,但神不容許他對我行惡。」(31:7)拉班兒子所述說的,是真實的一部分,卻不是整個故事。

第三十章裡,拉結和利亞按著自己的處境述說神如何對待自己;到了第三十一章,拉班一家同樣按著自己所看見的事情,述說這二十年的歷史。每一個人都相信,自己已經看懂了整個故事;然而,故事直到這裡,仍然沒有讓任何一個人的說法成為最後的答案。


三、拉班的臉色改變了,神的應許卻沒有改變

拉班兒子的議論之後,經文隨即記下另一個細微的細節:「雅各又見拉班的臉色,看哪,不像從前與他一起時那樣了!」(31:2)經文沒有記錄拉班說過甚麼,只用一張臉,便讓讀者知道事情已經起了變化。

昔日,拉班千方百計希望雅各留下,甚至承認自己因著雅各而蒙福(30:27);如今,當雅各不再只是替他工作的牧人,而是建立了自己的家庭和家業,拉班的態度也完全不同了。經文沒有分析拉班心裡在想甚麼,也沒有評論他的改變是否合理,只把這個細節放在讀者面前,讓人看見,二十年來一直維繫著這個家庭的關係,已經走到另一個階段。

這時,上主對雅各說:「你要回你先祖之地和你親族那裡去,我必與你同在。」(31:3)

神沒有先評論拉班兒子的控訴,也沒有分析拉班臉色改變的原因,更沒有逐一解釋過去二十年間所發生的事情。祂只是再次說出一句雅各早已聽過的應許:「我必與你同在。」

讀者自然會想起伯特利。當雅各第一次離開父家時,上主曾應許:「看哪,我與你同在,我必守護你,無論你往哪裏去,我都要領你回到這土地。因為我決不離棄你,直到我成就了我對你所說的。」(28:15)二十年過去,拉班的臉色改變了,雅各的處境改變了,就連雅各自己也不再是當年那個孤身逃亡的人;然而,神所說的話卻沒有改變。

故事把第三十一章第二節和第三節並列在一起,使兩種「同在」形成鮮明的對照:拉班不再像從前那樣與雅各相處,神卻仍然宣告:「我必與你同在。」人的態度可以改變,人的關係可以改變,神的同在卻始終沒有改變。雅各返回迦南,不只是因為環境開始惡化,更是因為二十年前在伯特利所說的話,如今正一步一步實現。³

神沒有在這裡重新解釋整個故事。祂只是重新說出自己的應許。

至於這句應許如何重新述說雅各在哈蘭的二十年,故事沒有立刻揭曉,而是讓雅各把拉結和利亞叫到田野,開始重新述說自己的生命。⁴

四、神先讓雅各重新述說自己的二十年

神說話以後,雅各並沒有立刻起程。他先「派人把拉結和利亞叫到田野他的羊群那裏。」(創31:4)故事到了這裏,再一次慢了下來。真正的旅程仍未開始,雅各卻先把妻子帶到羊群旁邊,重新述說自己這二十年的經歷。

他首先說:「我見你們父親對我的臉色不像從前了,但我父親的神與我同在。」(創31:5)這一句話,幾乎把第三十一章開首的三節經文濃縮成一句總結。拉班的臉色的確改變了,神的同在卻沒有改變;人的態度可以一天比一天冷淡,神在伯特利所說的話,卻始終沒有落空。

接着,雅各回顧自己多年來的服侍:「你們也知道,我竭盡全力服侍你們的父親。你們的父親卻愚弄我,十次更改我的酬勞,但神不容許他對我行惡。」(創31:6–7)「十次」未必是一個精確的數字,而是表示事情一再發生、從未停止。重點不在於究竟改了多少次,而是在漫長的二十年間,雅各一直活在一個沒有保障、無法預料的環境裏。可是,今天重新述說這段歲月時,他所記得的,不只是拉班如何待他,也不只是自己如何忍耐,而是另一件始終貫穿整個故事的事實──「神不容許他對我行惡。」⁴

雅各隨後又說:「如果他這樣說:『有斑點的是你的酬勞』,整群羊生下的都是有斑點的;如果他這樣說:『有斑紋的是你的酬勞』,整群羊生下的都是有斑紋的。神把你們父親的牲畜都奪來給了我。」(創31:8–9)

讀到這裏,讀者自然會想起第三十章最後那段關於羊群的記載。當時,經文詳細描寫雅各如何安排羊群交配,又如何利用枝條管理羊群(創30:37–43),卻沒有告訴讀者,羊群不斷增加的真正原因。直到第三十一章,雅各重新回望這二十年的經歷,那些零散的事件才第一次被放在一起。他沒有否定自己多年來忠心牧養羊群,也沒有否定自己的經驗和努力;他只是開始明白,真正推動整個故事向前的,不是自己的方法,而是神一直默默保守,並且一步一步實踐祂的應許。⁴

故事沒有重新敘述第三十章發生的一切,而是藉着雅各的回顧,重新述說第三十章的意義。直到這一刻,讀者才知道,原來那些看似偶然發生的事情,從來不是一連串互不相關的事件,而是神一直在背後默默工作的痕跡。


五、真正述說這二十年的,是神自己

雅各最後提到一個多年以前的夢。

「有一次羊群交配的時候,我在夢中舉目觀看,看啊,那些跳到母羊身上的公山羊,都是有紋、有斑、有點的。」(創31:10)

接着,神的使者在夢中呼喚他:「雅各!」又對他說:「你舉目觀看!所有跳到母羊身上的公山羊,都是有紋、有斑、有點的,因為我看見了拉班對你做的一切。」(創31:11–12)

第三十一章開始時,雅各「看見」拉班改變了的臉色(31:2);到了夢中,神卻吩咐他:「你舉目觀看。」雅各所看見的,是拉班的改變、工價的改變,以及自己多年來的勞苦;神所看見的,卻是整個故事。

這一句「我看見了」,不只是表示神知道事情的發生,更重新述說了雅各在哈蘭這二十年的歲月。第二十九章,經文說:「上主看見利亞失寵。」(創29:31)第三十章又說:「神記念拉結。」(創30:22)到了第三十一章,神親自向雅各宣告:「我看見了拉班對你做的一切。」那些人物以為只有自己知道的委屈,那些長年沒有改變的處境,那些一次又一次被更改的工價,都從來沒有離開過神的眼目。⁵

神最後又說:「我是伯特利的神,你曾在那裏用油膏抹柱子,又曾在那裏向我許願。現在,起來!從這地出去!回你親族之地吧!」(創31:13)

故事到了這裏,終於重新回到伯特利。

今天吩咐雅各回家的,就是二十年前向他應許「我必與你同在」的那位神;今天說「我看見了」的,也是二十年來一直與他同行的神。

拉班的兒子述說了一個關於財富流失的故事;拉班用一張改變了的臉,述說自己對雅各的不滿;雅各述說自己多年來的勞苦與忍耐。然而,真正把這二十年完整述說出來的,不是任何一個人物,而是神自己。

祂沒有否定人的經歷,也沒有抹去人的痛苦;祂只是把那些看似零散、甚至彼此矛盾的片段,重新放回伯特利的應許之中。直到這一刻,讀者才真正明白,哈蘭這二十年,不只是雅各服侍拉班的二十年,也是神一直看見、一直同在、一直成就祂應許的二十年。

結語

創世記第三十一章沒有急於描寫雅各離開哈蘭,反而讓故事在真正出發以前停留了下來。拉班的兒子從財富的得失述說這二十年,拉班用改變了的臉色述說自己的態度,雅各則回顧自己多年來的勞苦與忍耐。每一個人都按着自己所經歷的事情,努力述說這段歷史;然而,他們所看見的,都只是故事的一部分。

直到神親自開口:

「我看見了拉班對你做的一切。」(創31:12)

「我是伯特利的神。」(創31:13)

這兩句話,重新述說了雅各在哈蘭的二十年。

拉班看見的是財富的流失,雅各記得的是自己多年來的勞苦;神看見的,卻是祂一直信守的應許。二十年前,祂在伯特利應許與雅各同在;二十年後,祂仍然是那位伯特利的神。人的處境改變了,人的關係改變了,神的應許卻從來沒有改變。

因此,真正推動雅各踏上歸途的,不是拉班改變了的臉色,也不是拉班兒子的議論,而是那位一直看見、一直同在、一直信守應許的神。當每一個人都只能按着自己的位置述說生命時,神早已按着祂的應許,把整個故事帶向下一步。


Antony傳道


註腳

¹ Victor P. Hamilton將創世記31:1–16視為「雅各與妻子決定離開拉班」的敘事單元,31:17–21則開始描述真正的離開。Gordon J. Wenham的段落劃分略有不同,把31:1歸入30:25–31:1的結尾,並以31:2開始新的敘事單元;然而,兩者都把31:17–21視為正式啟程的場景。本文因此把31:1–16理解為雅各離開以前的一段「重新述說」,而不是旅程本身。參 Victor P. Hamilton, The Book of Genesis: Chapters 18–50,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on the Old Testament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5);Gordon J. Wenham, Genesis 16–50, Word Biblical Commentary 2 (Dallas: Word Books, 1994).

² 希伯來文 כָּבוֹד (kāḇôd) 一般譯作「榮耀」,但在創世記31:1的語境中明顯指財富、家業或豐盛。創世記13:2及45:13亦有相同用法,因此拉班兒子的控訴並非雅各奪去了父親的名聲,而是認為他奪去了原本屬於拉班家的產業。參 Gordon J. Wenham, Genesis 16–50;Nahum M. Sarna, Genesis, JPS Torah Commentary (Philadelphia: Jewish Publication Society, 1989).

³ 創世記31:2與31:3形成鮮明對照:拉班的臉色已經改變,神卻再次宣告:「我必與你同在。」這句話直接呼應創世記28:15伯特利的應許,使雅各的歸回不只是環境惡化所帶來的結果,而是神一直履行昔日應許的延續。參 Victor P. Hamilton, The Book of Genesis: Chapters 18–50;Bruce K. Waltke with Cathi J. Fredricks, Genesis: A Commentary (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01).

⁴ 「十次」並不一定表示精確的數字,而是希伯來敘事中表示反覆、多次發生的慣用說法(參創31:41;民14:22;伯19:3)。雅各重新述說過去二十年的經歷時,也重新理解第三十章羊群增多的故事,不再只停留於自己的方法,而是歸因於神一直保守並實踐祂的應許。參 Victor P. Hamilton, The Book of Genesis: Chapters 18–50;Bruce K. Waltke with Cathi J. Fredricks, Genesis: A Commentary.

⁵ 神對雅各說:「我看見了拉班對你做的一切。」(創31:12)這句話與創世記29:31「上主看見利亞失寵」、30:22「神記念拉結」互相呼應,也預備了出埃及記3:7「我實在看見了我百姓所受的困苦」的重要主題。在舊約敘事中,神的「看見」不只是知道事情的發生,更表示祂眷顧受苦者,並按着自己的時間採取行動。31:13神自稱「伯特利的神」,更把雅各在哈蘭的二十年重新連結到創世記28章的異象與應許,使整段敘事成為伯特利故事的延續。參 Bruce K. Waltke with Cathi J. Fredricks, Genesis: A Commentary;Gerhard von Rad, Genesis: A Commentary, rev. ed. (Philadelphia: Westminster Press, 1972).


2026年7月19日星期日

《在起初的故事裡:重新學習作神的子民》- 《創世記》系列:第二十九篇:〈當每一個人,都在解釋自己的生命〉

經文:創世記30:1–43(新漢語譯本)


一、故事沒有因猶大的出生而停下來

創世記第二十九章結束時,利亞生下第四個兒子猶大,第一次沒有再提丈夫,也沒有再期待雅各因此更愛自己,只是說:「這次我要稱頌上主。」(創29:35)相比前三次生育,她的眼光似乎開始出現改變,因此不少讀者都容易以為,這段關於兩姊妹競爭的故事已經告一段落。然而,作者並沒有讓故事停在這裡。第三十章一開始,拉結看見自己仍然沒有給雅各生子,便嫉妒姐姐,甚至對雅各說:「給我兒子吧,如果沒有,我就去死!」(30:1)故事沒有重新介紹人物,也沒有重新交代背景,而是直接把讀者帶回這個仍然充滿張力的家庭。

這樣的安排十分重要。第二十九章最後,利亞雖然開始學習把目光轉向上主,但她的改變並沒有立即帶來整個家庭的改變。拉結依然活在不能生育的痛苦裡,雅各仍然夾在兩位妻子的競爭之間,而神向亞伯拉罕所應許的家族,也仍然在一個充滿嫉妒、比較和不安全感的家庭中慢慢成長。《創世記》沒有急於描繪一個理想的屬靈家庭,反而十分誠實地記錄應許如何在人的軟弱之中繼續向前。¹

二、每一個人,都努力替自己的生命找到一個解釋

第三十章幾乎是一章充滿對話的經文。拉結向雅各說話,雅各回答拉結;拉結又向利亞說話,利亞回答拉結;拉班與雅各討價還價,兩人再次彼此回應。人物不斷開口,而每一句說話,都反映他們如何理解自己所經歷的一切。

尤其耐人尋味的是,每當孩子出生,故事總會停下來,讓母親替孩子起名,並說明這名字的意思。拉結說:「神為我伸了冤,他也聽了我的聲音。」因此孩子名叫但;第二個孩子出生時,她又說:「我和我的姐姐相爭,大大相爭,我也能贏。」(30:6、8)利亞同樣如此,她先後說:「真幸運!」「我有福了!」「神給了我酬勞。」「這次我丈夫要尊重我了。」(30:11、13、18、20)這些話當然流露出她們當下的心情,但同時也顯示,她們一直嘗試理解神如何看待自己。每一個名字,都像是一個暫時的答案:神終於聽見我了,神終於替我伸冤了,神開始報答我了,神將要改變丈夫對我的態度。

然而,若把這些命名放在一起閱讀,讀者便會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兩姊妹都不斷提到神,卻因著不同的處境,對神作出完全不同的理解。神似乎成了她們各自人生故事的一部分,而她們也都相信,眼前所發生的事情,足以說明神正在做甚麼。故事到了這裡,仍然沒有告訴讀者,究竟誰的理解比較接近事實;它只是忠實地記錄人物如何解釋自己的生命,也邀請讀者繼續把故事讀下去。²

三、故事沒有立即回答她們,卻一步一步帶領讀者重新理解一切

故事繼續向前,兩姊妹並沒有停止尋找改變自己處境的方法。收割小麥的日子,呂便在田野找到一些曼陀羅,帶回給母親利亞。古代近東普遍相信,曼陀羅具有幫助生育的作用,因此拉結立即向姐姐索取一些。利亞卻回答:「你奪我丈夫是件小事嗎?難道還要奪我兒子的曼陀羅?」(30:15)直到這一刻,讀者才真正聽見利亞內心一直沒有說出口的傷痛。即使她已經生下多個兒子,在她眼中,丈夫始終屬於拉結;如今,連兒子帶回來的一點東西,也似乎要被妹妹奪去。最後,兩姊妹竟然以雅各當晚與誰同住,交換這些被認為能夠幫助生育的植物。

然而,故事接下來的發展,卻沒有按照任何一個人物所理解的方向前進。拉結得到了曼陀羅,卻沒有因此懷孕;反而是利亞再次懷孕,又生下兩個兒子和一個女兒。作者沒有停下來解釋曼陀羅是否真的有效,也沒有評論兩姊妹的安排,只是繼續把故事向前推進。直到第二十二節,敘事者才第一次離開人物的話語,用自己的聲音說:「神記念拉結,神垂聽她,使她生育。」(30:22)前面整章,讀者一直透過人物的眼睛理解神如何工作;到了這裡,經文才第一次親自告訴讀者,真正改變故事方向的是甚麼。約瑟的出生,不是任何一種安排的結果,也不是哪一個人的努力終於奏效,而是神按著自己的時間,開始成就祂一直沒有忘記的應許。³

四、家庭開始建立之後,神也開始預備雅各返回應許之地

約瑟出生之後,故事的重心忽然由家庭轉到牧場。初讀時,後半段關於羊群、工價和樹枝的描述,似乎與前面的生育故事毫無關係;然而,若把整章放在亞伯拉罕之約的脈絡裡閱讀,便會發現作者並沒有改變他的關注。神向亞伯拉罕所應許的,包括後裔、土地和福分;前半段描寫雅各的家庭如何逐漸建立,後半段則開始描寫神如何預備他擁有屬於自己的家業。

約瑟出生後,雅各第一次向拉班提出離開:「打發我走吧,讓我回我的地方、我的地去。」(30:25)多年以來,他一直替拉班建立產業,如今開始思考:「甚麼時候我也為自己的家做點事呢?」(30:30)拉班回答說:「我占卜得知,上主祝福我,乃是因為你的緣故。」(30:27)這句話反映拉班仍然按著自己熟悉的宗教方式理解世界,卻也不得不承認,一切真正的祝福都來自耶和華。接下來,故事仔細記錄雅各如何安排羊群,又如何利用多年牧羊的經驗管理牲畜,但敘事者始終沒有把羊群增多的原因歸結於這些技巧。直到下一章,雅各自己回顧這段歲月時,才明白說:「神把你們父親的牲畜奪來賜給我。」(31:9)第三十章沒有急於替讀者總結一切,而是把真正的解釋留待故事繼續發展。⁴

五、人物只能看見眼前,神卻一直把故事帶向更遠的地方

回顧整個第三十章,不難發現,每一位人物都努力理解自己眼前的人生。拉結看見的是自己的羞辱,希望藉著兒女證明自己不再被輕看;利亞看見的是丈夫的冷落,希望藉著一次又一次的生育贏回丈夫的心;拉班看見的是自己的財富,因此相信祝福可以透過占卜辨認;雅各看見的,則是自己終於需要建立屬於自己的家庭和產業。他們所看見的都是真實的,卻沒有一個人能夠看見整個故事。

讀者卻知道更多。約瑟不只是拉結多年等待的一個孩子,他將成為保存整個雅各家的關鍵人物;雅各所得著的羊群,也不只是多年工作的工價,而是他日後帶領全家返回應許之地的重要基礎。人物只能根據眼前所發生的事情解釋自己的生命,神卻早已把每一件事情放進更大的救恩歷史之中。第二十八章,上主應許與雅各同在;第二十九章,上主看見利亞被恨;到了第三十章,神記念拉結,也開始一步一步建立這個承受應許的家。祂沒有等到這個家庭變得完全,才開始實現自己的應許;祂就在人的有限、誤解和競爭之中,默默推動整個故事向前。⁵

結語

第三十章沒有告訴我們,拉結和利亞終於完全明白神的心意,也沒有告訴我們,雅各和拉班已經看清事情的全貌。故事裡的每一個人,都只能按照自己眼前所經歷的事,努力替自己的生命尋找一個可以理解的答案。

然而,經文最後留下來的,並不是任何一位人物的解釋,而是敘事者自己的宣告:

「神記念拉結。」

這一句話,不單重新解釋了約瑟的出生,也重新解釋了整個第三十章。當人物仍然只能從眼前的得失理解神的作為時,神已經按著祂自己的時間,把祂向列祖所應許的故事,安靜而堅定地帶向下一步。

Antony傳道


註腳

¹ Gordon J. Wenham, Genesis 16–50 (Word Biblical Commentary 2; Dallas: Word Books, 1994), 238–241。Wenham指出,創世記29:31–30:24可視為同一個敘事單元;兩姊妹之間持續的張力,成為雅各眾子出生與以色列家形成的背景。

² Robert Alter, Genesis: Translation and Commentary (New York: W. W. Norton, 1996), 157–165。Alter特別留意本章密集的命名、語音雙關與人物話語;孩子的名字不只交代字源,也揭示母親如何理解自己的處境與彼此的競爭。

³ 希伯來文「記念」為 זָכַר(zākar)。在這類敘事語境中,並非表示神曾遺忘,而是指神開始按著祂的心意採取行動;創世記8:1「神記念挪亞」亦以相同方式標誌故事的轉折。參 Victor P. Hamilton, The Book of Genesis: Chapters 18–50 (NICOT;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5), 279–282;Bruce K. Waltke, Genesis: A Commentary (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01), 407–410。(這兩處頁碼因原始檔案頁眉未能清楚提取,建議你手動核對一次。)

Gordon J. Wenham, Genesis 16–50, 250–259。創世記30:25–43與31:1–16應連貫閱讀;第三十章描述雅各的方法,第三十一章則藉雅各的回顧指出,他所得的家業最終來自神的保守與賜予。關於五經敘事如何把雅各家庭與家業的建立放在應許延續的脈絡中,可參 John H. Sailhamer, The Pentateuch as Narrative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92), 216–219。

Gerhard von Rad, Genesis: A Commentary, rev. ed. (Philadelphia: Westminster Press, 1972), 295–296。von Rad指出,這段敘事「沒有任何有助於讀者理解的詮釋,沒有宗教框架」("without any helpful interpretation for the reader, without a religious framework"),敘述者以同樣的節制與客觀描寫神聖與世俗之事,卻不加以神學評論——這正好呼應本篇「經文自己宣告,而非作者代為詮釋」的核心觀察。  


2026年7月12日星期日

《在起初的故事裡:重新學習作神的子民》- 《創世記》系列:第二十八篇:〈當人的眼光停留在所愛的,神卻看見被忽略的人〉


經文:創世記29:1–35(新漢語譯本)
一、我們讀第二十九章時,很容易把焦點放在雅各身上

創世記第二十九章,大概是雅各人生中最富戲劇性的一章。離開伯特利之後,他終於來到哈蘭,在井旁遇見拉結,也遇見自己一直期待的新生活。作者描寫,當雅各看見拉結帶著羊群前來,便立刻走上前,把井口的大石滾開,又親吻拉結,放聲大哭(創29:10–11)。後來,他甘心為拉結服侍拉班七年。經文甚至說:「雅各為了拉結,服侍了七年;但在他眼中卻像幾天,因為他愛拉結。」(創29:20)短短一句,把雅各對拉結的愛描寫得十分深刻,也讓讀者自然期待,一段蒙神祝福的婚姻即將展開。

然而,婚宴過後的第二天早晨,作者卻只留下極其簡短的一句:「到了早晨,看啊,她是利亞。」(創29:25)因此,許多人閱讀這段經文時,很自然把焦點放在雅各被拉班欺騙,甚至認為,這是第二十七章雅各欺騙父親之後的一種報應。然而,《創世記》並沒有這樣評論。作者沒有說神因此懲罰雅各,也沒有急於替事件下任何道德判語,只是安靜地把故事繼續說下去。直到第三十一節,敘事的鏡頭忽然轉向另一個方向。

「上主看見利亞被恨。」

就在這一句話裡,整章故事開始出現新的焦點。原來,第二十九章一直鋪陳的,也許並不只是雅各的遭遇,而是另一位一直站在故事邊緣的人。¹


二、人一直在看,故事卻一直等待另一位觀看者

細心閱讀第二十九章,會發現作者不斷描寫人的「看見」。雅各看見井,也看見拉結;拉班看見雅各願意為自己的女兒服侍七年;雅各眼中所看見的,是自己一直深愛的人;拉班眼中所看見的,卻是可以利用雅各的一次機會。每一個人物都按照自己的眼光理解眼前所發生的一切,也都朝著自己所渴望的方向前進。

熟悉《創世記》的讀者,很自然會想起第二十四章。當年,亞伯拉罕的僕人也是在井旁遇見利百加,那是一段充滿禱告、等候,以及神清楚帶領的故事。如今,作者再次安排井旁相遇,很容易令人期待另一段蒙神祝福的婚姻即將開始。然而,故事卻沒有按照第二十四章的方式發展。第二十四章裡,神的帶領幾乎貫穿整個故事;第二十九章裡,作者卻沒有記錄神說過一句話,也沒有描述神採取任何行動。整個故事充滿人的情感、人的盤算,以及人的選擇,神卻一直沉默。直到第三十一節,神才重新進入讀者的視線,但祂並沒有開口,也沒有施行任何令人震撼的神蹟。作者只是平靜地寫下:「上主看見。」這一句話,不但回應了前面所有人物的「觀看」,也把整章故事由人的眼光,慢慢帶向神的眼光。²


三、當所有人的目光都停留在拉結身上,上主卻看見了利亞

作者介紹兩姊妹時,只用了極簡單的一句話:「利亞眼弱;拉結卻體態美,容貌也美。」(創29:17)短短一句,已經足以讓讀者知道,故事裡最耀眼的人物是拉結,而不是利亞。後面的發展,也一直圍繞著拉結展開。雅各愛的是拉結,願意為她付出七年的歲月;拉班利用的,也是雅各對拉結的愛;甚至讀者初讀這段故事時,很容易把整章理解為一段關於愛情與欺騙的故事。相比之下,利亞一直都在故事裡,卻始終站在故事的邊緣。她沒有選擇婚姻的權利,也沒有能力改變自己的處境,只能默默接受父親的安排,又默默活在丈夫偏愛妹妹的家庭之中。作者沒有描述她在婚宴那一夜的心情,也沒有交代她如何面對往後漫長的日子,只讓她一直安靜地留在故事裡。直到第三十一節,作者才把鏡頭重新轉向她。

「上主看見利亞被恨。」

前面三十節,讀者一直跟隨人物的眼光閱讀這個故事;到了這裡,作者卻邀請讀者停下來,從神的眼光重新觀看整個家庭。人的眼光停留在美貌、愛情和自己所渴望的一切;神的眼光,卻落在那位一直沒有人真正留意的人身上。故事真正的轉折,不是婚宴那一夜,也不是雅各發現自己受了欺騙,而是神終於成為故事裡真正的觀看者。³


四、利亞真正改變的,不是她的處境,而是她觀看自己的眼光

從第三十一節開始,故事的節奏忽然慢了下來。前面三十節,作者用了不少篇幅描寫雅各、拉班和拉結之間的發展;到了這裡,卻連續記錄利亞四個兒子的出生,以及她每一次為孩子命名時所說的話。這樣的安排並不是偶然,而是把讀者的目光由雅各轉向利亞,也讓我們第一次真正聽見她的聲音。第一個兒子出生時,她說:「上主看見了我的苦情,現在我的丈夫必定愛我。」(創29:32)第一個兒子的名字「流便」,正是與「看見」形成雙關。⁴ 整章一直圍繞著「看見」展開:雅各看見拉結,拉班看見利益,而利亞終於承認,在所有人都沒有真正看見她的時候,上主早已看見她。然而,她仍然盼望丈夫能夠因著這個孩子回頭愛她。第二個兒子出生,她說:「上主聽見我被冷落。」第三個兒子出生,她仍然希望丈夫與自己親近。她的處境並沒有改變,雅各依然偏愛拉結,家庭裡的張力也沒有消失,她一直渴望得到的愛,始終沒有真正來到。

然而,當讀者把四次命名放在一起閱讀時,便會發現利亞內心正在慢慢改變。到了第四個兒子出生,她終於說:「這次我要稱頌上主。」(創29:35)她沒有再提丈夫,也沒有再提自己的委屈,只留下對上主的稱頌。作者沒有告訴我們,利亞何時放下了心中的遺憾;他只是安靜地讓讀者看見,一個人的生命,可以在環境沒有改變的情況下,慢慢學會把眼光由人的回應轉向神的恩典。⁵


五、神的救恩歷史,往往從人容易忽略的地方繼續向前

故事到了最後,還留下另一個耐人尋味的伏筆。後來承接神應許的,並不是雅各最愛的拉結所生的兒子,而是利亞所生的猶大。按人的眼光,拉結一直是雅各最愛的妻子;按家族的次序,流便作為長子,本來最有資格承接家族的重要地位。

然而,《創世記》後來的發展卻一步一步證明,神工作的方式,並不受人的眼光所限制。正如昔日神揀選雅各,而不是以掃,如今,神又使猶大承接君王的應許。後來,大衛出自猶大支派,彌賽亞也出自猶大支派。當整卷《創世記》放在一起閱讀時,讀者便開始發現,神往往不是從人最注意的地方繼續祂的工作,而是在那些容易被忽略的人身上,默默推動祂的救恩計劃。利亞或許一直活在妹妹的光芒之下,也沒有得到丈夫全部的愛,但她從來沒有離開神的眼目之外。人的眼光決定誰最耀眼;神的眼光,卻決定救恩歷史將從哪裡繼續向前。⁶


結語

第二十九章開始於一場令人羨慕的相遇,也結束於一位默默稱頌上主的女子。雅各沒有改變,拉班沒有改變,這個家庭的張力也沒有立刻消失。作者沒有刻意把故事收在一個圓滿的結局,也沒有告訴讀者,利亞從此得到了幸福的人生。然而,故事最後卻把我們帶到另一位觀看者面前。

上主看見。

祂看見利亞,也看見那些在人眼中容易被忽略的人。

當人的眼光停留在美貌、愛情和自己所渴望的一切時,神的眼光卻落在那些默默承受重擔、忠心等候祂的人身上。利亞沒有成為故事裡最耀眼的人物,卻成為神救恩歷史中不可缺少的一環。整個第二十九章,也因此不再只是一段關於婚姻、欺騙或家庭衝突的故事,而是一段關於神如何觀看人的故事。當人的目光停留在所愛的,神卻看見那位一直被忽略的人。

Antony傳道


註腳

¹ Gordon J. Wenham, Genesis 16–50 (Word Biblical Commentary 2; Dallas: Word Books, 1994), 241–244。Wenham指出,第二十九章真正的敘事轉折並非雅各受騙,而是第三十一節「上主看見利亞被恨」。從這一節開始,敘事焦點由雅各的遭遇轉向神如何看待利亞。

² Victor P. Hamilton, The Book of Genesis: Chapters 18–50 (NICOT;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5), 262–267;Robert Alter, The Art of Biblical Narrative (New York: Basic Books, 1981), 47–62。Hamilton認為,第二十九章延續了《創世記》常見的「井旁相遇」婚姻敘事模式(betrothal type-scene),但故事的重點已由神清楚帶領婚姻,轉向神如何塑造應許家族;Alter則指出,希伯來敘事經常透過重複相似場景(如創24章與29章的井旁相遇),卻安排不同結局,引導讀者留意作者真正關心的主題。

³ 「利亞眼弱」所譯的希伯來文 רַכּוֹת (rakkôt),歷來有不同理解。Hamilton認為可理解為眼睛缺乏神采;Wenham則認為,作者未必刻意貶抑利亞的容貌,而是透過她與拉結形成鮮明對比(Wenham, Genesis 16–50, 234–235)。「被恨」所譯的希伯來文 שְׂנוּאָה (śĕnûʾâ),在舊約家庭語境中,更常表示「較少被愛」或「失寵」,而非充滿敵意的憎恨;Hamilton明確指出,這個用法與申命記21:15及馬太福音6:24「愛此惡彼」的用法相同(Hamilton, Genesis 18–50, 265;Wenham, Genesis 16–50, 243)。另參 Bruce K. Waltke, Genesis: A Commentary (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01), 396–401。

第一個兒子「流便」(רְאוּבֵן,Reʾûbēn)的名字與動詞「看見」(רָאָה,rāʾâ)形成語音雙關(paronomasia),呼應整章反覆出現的「看見」母題。第四個兒子「猶大」(יְהוּדָה,Yehûdâ)則與「稱頌」(ידה)來自同一字根,反映利亞由渴望丈夫的愛,逐漸轉向單單稱頌上主。參 Wenham, Genesis 16–50, 243–245;Hamilton, Genesis 18–50, 269–272。

⁵ Wenham, Genesis 16–50, 243–245;Hamilton, Genesis 18–50, 269–272。利亞四次為兒子命名,並非四個獨立事件,而是形成一條逐步發展的信心軌跡:由盼望丈夫看見自己,慢慢轉向因上主看見自己而稱頌祂。作者透過命名,把人物內心的轉變自然呈現在敘事之中。

John H. Sailhamer, The Pentateuch as Narrative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92), 216–220。Sailhamer指出,猶大的出生不只是利亞個人的故事,更預告猶大支派將在五經整體敘事中承接神的應許。當第二十九章放回《創世記》的整體脈絡閱讀時,利亞的故事也成為神救恩歷史的重要一環。




2026年7月5日星期日

《在起初的故事裡:重新學習作神的子民》- 《創世記》系列:第二十七篇:〈當人失去一切,神卻在路上與他相遇〉


經文:創世記 28:1–22(新漢語譯本)
一、讀到第二十八章時,我們往往只記得那道通往天上的階梯

對許多基督徒而言,創世記第二十八章最深刻的畫面,莫過於雅各夢見一道階梯立在地上,梯頂直達天上,神的使者在上面上去下來。因此,不少人閱讀這段經文時,往往把注意力放在天梯究竟象徵甚麼。然而,若把整段經文放回創世記的敘事脈絡之中,便會發現,作者真正關心的,其實不是那道階梯,而是那位正在路上的人。

第二十七章留下的,並不是一個得勝者的凱歌,而是一個破碎的家庭。哥哥以掃懷著怨恨,母親利百加不得不安排雅各離開,而雅各自己也必須踏上一條從未走過的道路。雖然他承受了父親的祝福,也重新領受了亞伯拉罕之約,但從人的角度來看,他幾乎失去了原本熟悉的一切。因此,第二十八章並不是一個成功故事的開始,而更像是一個孤身上路的人,在未知與不安之中繼續前行。¹

二、亞伯拉罕的應許,如今開始交到雅各手中

在雅各離開之前,以撒再次為他祝福。這一次,他不再像第二十七章那樣按照自己的偏愛行事,而是清楚地把亞伯拉罕所得的福交託給雅各:

「願全能的神祝福你,使你繁衍增多,成為萬民的集會。願神把亞伯拉罕的福分賜給你,也賜給與你一起的後裔,好讓你得着你所寄居的地為業,就是神賜給亞伯拉罕的那地。」(創 28:3–4)

這段祝福標誌著創世記另一個重要的轉折。從此以後,亞伯拉罕的故事開始慢慢退到背景,而雅各將成為承載應許的人。然而,作者並沒有安排他在榮耀與成功之中接過這份使命。亞伯拉罕離開吾珥時,帶著家人、牲畜與財物;而雅各離開別是巴時,卻更像一個逃亡的人。他沒有產業,也沒有妻子;沒有僕人,也沒有羊群。除了父親所給予的祝福之外,他幾乎一無所有。

創世記似乎刻意讓讀者看見,神的工作很多時候並不是在人最有把握的時候展開,而是在人的有限與缺乏之中慢慢向前。這一點,其實也與亞伯拉罕當年蒙召的經歷彼此呼應。因為神所建立的,從來不是人的王國,而是一條由祂親自保守的應許之路。²

三、就在最孤單的地方,上主主動向雅各顯現

經文簡單地記載:「雅各從別是巴出來,往哈蘭去。」(創 28:10)短短一句話,卻帶著一種深深的孤單。整段旅程之中,沒有人陪伴他,也沒有任何對話。當太陽落下,他只是碰巧來到一個地方,取了一塊石頭放在頭底下,就在那裡過夜。

作者沒有描述他的情緒,也沒有記錄他的禱告。與亞伯拉罕不同,雅各沒有築壇,也沒有呼求上主;經文甚至沒有告訴我們,他是否正在尋找神。然而,也正是在這樣的時候,上主主動向他顯現。

更令人驚訝的是,神並沒有首先責備他,也沒有重新追究第二十七章所發生的一切。祂首先宣告自己的身分:

「我是上主,你祖父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創 28:13)

然後,祂重新向雅各宣告土地、後裔,以及萬國得福的應許。

當雅各以為自己的人生正在瓦解的時候,神卻沒有離開。人的失敗並沒有使神的應許中斷,而人的混亂,也沒有使神停止祂的工作。第二十八章讓人看見,並不是雅各找到了神,而是神先來到雅各面前。³

四、整個異象最重要的,不是階梯,而是上主沒有離開

歷代以來,不少人都好奇那道階梯究竟代表甚麼。然而,作者真正花篇幅記錄的,卻是上主所說的話:

「看啊,我與你同在,我必守護你,無論你往哪裏去,我都要領你回到這土地。因為我決不離棄你,直到我成就了我對你所說的。」(創 28:15)

對一個正在逃亡、前途未明的人而言,這句話甚至比土地、後裔和未來更加重要。因為神並沒有先把所有問題解決。以掃仍然懷著怒氣,前面的道路仍然充滿未知,而等待著雅各的,也將是一段漫長而複雜的歲月。神沒有向他展示未來二十年的細節,也沒有提前把所有答案交給他。

祂只是應許:

「我與你同在。」

而這句話,將會陪伴雅各走過往後漫長的歲月。⁴

五、伯特利成為雅各真正信仰旅程的起點

雅各醒來之後,驚訝地說:「上主真的在這地方,我竟然不知道!」(創 28:16)接著,他又說:「這個地方多麼可畏!這不是別的,這真是神的殿,這是天的門!」(創 28:17)於是,他把那塊曾經作為枕頭的石頭立起來作柱子,又給那地方起名叫伯特利。

有趣的是,當夜甚麼都沒有改變。雅各仍然要繼續上路;他的哥哥沒有與他和好;他的問題沒有立刻得到解決;他仍然是一個流浪的人。然而,有一件事情開始不同了。從前,他一直活在祖父和父親的故事裡。神是亞伯拉罕的神,也是以撒的神,而雅各似乎一直只是這個家族故事中的一部分。然而,在伯特利,上主親自向他顯現。直到這一刻,雅各才開始有屬於自己的經歷。

信仰可以承傳,但沒有人能夠直接繼承別人的經歷。我們可以活在上一代的見證裡,也可以承受別人留下來的祝福,但最終,每一個人都需要有自己的伯特利。對有些人來說,那可能是在青年時期;對另一些人而言,卻可能是在某段失落、孤單,甚至不得不重新開始的日子裡。很多時候,人並不是在一切順利的時候才真正認識神,而是在走投無路的地方,才慢慢發現,原來上主一直都在。⁵

六、雅各的信心,仍然在路上

故事最後,雅各許了一個願:

「如果神與我同在,在我所走的這條路上守護我,給我飯吃、給我衣服穿,使我平安回到我父親的家,上主就必做我的神。」(創 28:20–21)

讀到這裡,我們或許會感到有些意外。因為即使經歷了異象,即使親耳聽見上主的應許,雅各的回應仍然帶著某種條件性的色彩。他似乎仍然在學習相信,也仍然在摸索神究竟是否真的會照祂所說的去行。然而,《創世記》並沒有因此否定雅各。作者沒有急著把他塑造成信心成熟的人,也沒有把伯特利描述成一切問題的終點。相反,這更像是一段漫長旅程的開始。

事實上,接下來等待著雅各的,將是二十年的漫長歲月,是另一個充滿欺騙與張力的家庭,是一次又一次的掙扎與改變。哥哥的怒氣尚未平息,拉班的故事才剛剛開始,而雅各自己也仍然需要經過漫長的塑造,才慢慢學會甚麼叫作信靠。

然而,第二十八章並沒有急著替這一切下結論。它沒有告訴讀者,雅各從此以後便不再跌倒,也沒有告訴讀者,經歷了伯特利之後,一切問題都將迎刃而解。它只是安靜地留下了一個應許:當雅各仍然在路上的時候,上主已經應許與他同行。

雅各仍然在路上。

而神,也仍然與他同行。

結語

從人的角度來看,第二十八章並不是一個成功的開始。雅各正在逃亡,前途未明,甚至連睡覺的地方都沒有。他沒有亞伯拉罕離開吾珥時的從容,也沒有後來以色列十二支派的榮耀;他所擁有的,不過是一塊石頭、一個夢,以及一句「我與你同在」的應許。

然而,也正是在這樣的處境裡,上主親自向他顯現。當雅各以為自己正在失去一切的時候,他並不知道,前面等待著自己的,仍然是漫長的歲月,是更多的掙扎,也是更多的塑造。

伯特利那一夜,並沒有結束他的問題。

但從那一夜開始,在那條不得不走的路上,雅各不再是孤身一人。

而整卷《創世記》接下來的故事,也將慢慢讓人看見,那塊石頭、那個夢,以及那句「我與你同在」的應許,將如何陪伴他走過往後漫長的一生。

Antony 傳道


註腳

¹ Gordon J. Wenham, Genesis 16–50 (WBC 2; Dallas: Word Books, 1994).

² Victor P. Hamilton, The Book of Genesis: Chapters 18–50 (NICOT;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5).

³ Gerhard von Rad, Genesis: A Commentary, rev. ed. (Philadelphia: Westminster Press, 1972).

⁴ Bruce K. Waltke, Genesis: A Commentary (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01).

⁵ John H. Sailhamer, The Pentateuch as Narrative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92).

2026年6月28日星期日

《在起初的故事裡:重新學習作神的子民》- 《創世記》系列:第二十六篇:〈當每一個人都想抓住祝福,失去的卻比得到的更多〉

經文:創世記 27:1–46(新漢語譯本)

一、讀到第二十七章時,我們往往先想到欺騙,卻忽略了這個家庭早已出現裂縫

對不少基督徒而言,創世記第二十七章最深刻的印象,往往是雅各欺騙父親、奪取祝福的故事。因此,很多人自然會問:雅各這樣做對嗎?神是否默許他的手段?甚至有人會感到困惑,為甚麼最後得到祝福的人,竟然是那位用計謀的人。然而,若仔細閱讀,便會發現,這場危機其實並不是從第二十七章才開始。

早在前一章,作者已經讓讀者看見這個家庭裡長久存在的張力。「以撒愛以掃,因為有獵物給他吃;利百加卻愛雅各。」(創25:28)這一句看似平淡的描述,其實已經為後來的衝突埋下伏筆。父親偏愛長子,母親偏愛幼子;兩個兒子在不同的期待之中長大;而那位曾經向利百加宣告「大的要服侍小的」(創25:23)的上主,似乎慢慢被放到家庭關係的邊緣。因此,第二十七章所呈現的,並不是一場突如其來的欺騙,而是一個早已失去平衡的家庭,在長久累積的偏愛與張力之下,終於走向破裂。若把這段經文孤立地看成一場單純的欺騙事件,反而容易忽略作者早已鋪陳多時的家庭張力。¹

二、每一個人都希望事情按照自己認為最好的方式發展

故事開始時,以撒知道自己年老,兩眼昏花,不知道哪一天便會離世,於是希望在死前為長子以掃祝福。從人的角度來看,這並沒有甚麼奇怪。以掃是長子,也是他一直所疼愛的兒子。然而,讀者知道,神昔日早已向利百加說過:「大的要服侍小的。」(創25:23)於是,當利百加聽見丈夫與以掃的對話,她立刻開始安排一切,希望雅各能夠得到祝福。

值得留意的是,整個故事裡,沒有一個人真正拒絕神。以撒並非不相信神,只是他仍然想按照自己的方式安排未來;利百加也不是不相信神,她甚至可能因為記得神昔日的應許,所以決定主動介入;雅各雖然有所遲疑,但經文並沒有告訴我們他真正擔心的是甚麼,只記載他害怕被父親識破,結果招來咒詛;至於以掃,雖然曾經輕看長子的名分,如今卻不願失去長子的祝福。

於是,一幅十分諷刺的圖畫便呈現在讀者眼前。每一個人都相信祝福的重要,每一個人也都希望事情按照自己所理解的方向發展。然而,也正是在這個過程之中,每一個人都開始依靠自己的方法,而不再願意等待神自己的時間。這一幕,其實讓人想起亞伯拉罕與撒拉在夏甲事件中的經歷。人未必是不信,只是當等待變得漫長,當未來變得不確定,人便很容易開始用自己的方法,推動神的工作向前。²

三、得著祝福的人,並沒有因此得著平安

當雅各假扮以掃來到父親面前時,整段經文充滿一種令人不安的氣氛。以撒雖然眼睛昏花,卻仍然察覺到事情有些不對。

「這聲音是雅各的聲音,這雙手卻是以掃的手。」(創27:22)

然而,最終,他還是為雅各祝福。

緊接著,以掃回來了。當真相揭開的時候,經文沒有描述任何人的喜樂,反而充滿震動與眼淚。

「以撒就顫抖,大大顫抖不已。」(創27:33)

「以掃一聽他父親的話就哭號,大聲哭號,痛心不已。」(創27:34)

當讀者回頭再看整個故事時,便會發現,真正令人感到意外的,不是雅各是否得著祝福,而是得著祝福之後,這個家庭並沒有因此恢復平安。以撒仍然顫抖,以掃仍然痛哭,利百加開始害怕,而雅各則必須離開家園。

值得留意的是,以掃的眼淚是真實的,他的痛苦也是可以理解的。然而,作者早已提醒讀者,那位如今如此珍惜祝福的人,曾經為了一碗紅湯,輕易放棄長子的名分。因此,第二十七章並沒有把任何一個人簡單地分成受害者與加害者。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責任,也都活在自己的有限之中。《創世記》的人物從來不是理想化的英雄,他們的信心與軟弱、盼望與自私,往往交織在一起,而作者也刻意保留這種複雜性。³

四、神的應許沒有失敗,但人的傷痕卻是真實的

創世記第二十七章最成熟的地方,在於作者既沒有否定神的恩典,也沒有淡化人的責任。

神的應許並沒有因此失敗。雅各確實成為承受應許的人,而神昔日向利百加所說的話,也最終成為事實。然而,這並不表示人的方法沒有後果。

以掃因為失去祝福而懷恨在心,甚至決定在父親離世之後殺死雅各。利百加聽見之後,只能趕緊安排兒子逃往哈蘭。最令人感到唏噓的是,她對雅各說:

「等你哥哥的怒氣轉消,忘記你對他所做的事,我就派人把你從那裏接回來。」(創27:45)

然而,從此以後,聖經再沒有記載這對母子重聚。

那位最希望保護雅各的人,很可能再也沒有見過自己的兒子。

有時候,我們很容易把神的恩典理解成「一切最終都會變好」,然而《創世記》卻沒有如此簡單。神的應許確實繼續向前,但這並不表示人所造成的傷害會自動消失。以掃心中的怨恨是真實的,雅各的流亡是真實的,而利百加的失去,同樣是真實的。聖經沒有試圖否認這些傷痕,反而容許它們留在故事之中。神的信實與人的責任,並不是互相排斥,而是共同構成這段敘事的重量。⁴

五、真正維繫這個故事的,從來不是人的完全

若從人的角度來看,第二十七章幾乎是一場徹底的混亂。一位偏愛長子的父親,一位急於保護兒子的母親,一位習慣抓住機會的弟弟,以及一位充滿怨恨的哥哥。沒有一個人真正像信心英雄。

或許,第二十七章最令人不安的地方,正在於我們很容易在這個家庭裡,看見自己的影子。我們未必像雅各一樣欺騙,也未必像利百加一樣安排一切;然而,我們同樣會害怕失去,同樣會急於推動事情發展,也同樣希望透過自己的方法,把一些重要的人和事牢牢抓在手中。

因此,這段經文真正向讀者提出的問題,也許不是「誰對誰錯」,而是:當事情不在我們掌握之中的時候,我們是否仍然願意相信,上主仍然能夠完成祂自己的工作?

創世記第二十七章,也許是整卷《創世記》最令人唏噓的一章。因為在這個家庭裡,沒有真正的贏家。得到祝福的人開始流浪;失去祝福的人心中充滿怨恨;最愛兒子的母親,很可能從此再沒有見過自己的兒子;而那位想把祝福留給長子的父親,也只能在震驚與顫抖之中,看著整個家庭慢慢分裂。

然而,令人驚訝的是,《創世記》並沒有在這裡畫上句號。作者沒有急於修補所有關係,也沒有急於替每一個人辯護。他只是讓這些眼淚、怨恨、後悔與傷痕停留在故事之中。而也正是在這片混亂之中,下一章,那位正在逃亡的雅各,將要在曠野之中遇見神。

原來,真正維繫這個故事的,從來不是人的完全,而是那位在人最混亂、最破碎、甚至最無法挽回的時候,仍然不離不棄的上主。《創世記》一再讓人看見,真正推動救贖歷史向前的,並不是人物本身的成功,而是神自己對祂應許的信實。⁵

Antony 傳道


註腳

¹ Gordon J. Wenham, Genesis 16–50 (WBC 2; Dallas: Word Books, 1994).

² Victor P. Hamilton, The Book of Genesis: Chapters 18–50 (NICOT;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5).

³ Gerhard von Rad, Genesis: A Commentary, rev. ed. (Philadelphia: Westminster Press, 1972).

⁴ Bruce K. Waltke, Genesis: A Commentary (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01).

⁵ John H. Sailhamer, The Pentateuch as Narrative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92).


2026年6月21日星期日

《在起初的故事裡:重新學習作神的子民》- 《創世記》系列:第二十五篇: 〈當一切看似重複,神的應許卻仍然向前〉

經文:創世記 26:1–35(新漢語譯本)

一、讀到第二十六章時,我們往往以為只是亞伯拉罕故事的重覆

創世記第二十六章,是整卷《創世記》裡十分特別的一章。

不少人讀到這裡時,都會有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又一次遇見饑荒,又一次來到基拉耳,又一次因害怕而稱自己的妻子是妹妹,又一次與亞比米勒有所接觸;後來重新挖井,也令人想起亞伯拉罕昔日所經歷的一切。因此,不少讀者都會以為,這一章只是把亞伯拉罕的人生重新演繹一次,似乎沒有新的內容。

然而,若細心閱讀,便會發現作者刻意保留這些熟悉的情節,並不是因為沒有新的故事可說,而是希望讀者思考另一個更重要的問題:當亞伯拉罕離世之後,神向他所立的約是否仍然繼續?應許會否隨著第一代人的離開而停止,還是仍然延續到下一代?

因此,第二十六章真正關心的,並不是事件是否重覆,而是神的應許如何一代又一代地向前推進。作者一次又一次寫下那些「重新發生」的事情,也讓讀者慢慢看見,神的工作很多時候正是在那些看似平凡、甚至不斷重覆的日子裡,默默地繼續。¹


二、神重新堅立祂的應許,以撒卻仍然需要學習自己的信心

故事一開始,那地再次鬧饑荒。這一句話立刻讓人想起亞伯拉罕昔日所經歷的考驗。當年,亞伯拉罕因著饑荒下到埃及;如今,相似的處境再次臨到以撒。然而,這一次,上主首先向他顯現,說:「你不要下到埃及去,要住在我對你所說的這地。」(創26:2)接著,神再次重申祂向亞伯拉罕所立的約,包括土地、後裔,以及萬國因他得福的應許。

這段話標誌著《創世記》另一個重要的轉折。亞伯拉罕雖然已經離世,但神並沒有開始另一個新的計劃,而是繼續帶領他的兒子,讓祂的應許在新的世代裡延續下去。然而,應許可以延續,信心卻不能直接承接。不久之後,以撒也像父親一樣,因害怕而說利百加是自己的妹妹。故事幾乎重演了上一代的軟弱,也提醒讀者,人的本性並不會因世代更替而自然改變。

然而,神並沒有因此收回祂的應許。人的失敗沒有使神停止祂的工作,而神與人立約的根基,也從來不是因為人已經完全,而是因為祂自己始終信實。第二十六章讓人看見,神所延續的,不只是亞伯拉罕的故事,更是祂自己永不改變的信實。²


三、有時候,真正的信心不是爭取,而是願意退讓

故事發展到後半段,焦點逐漸轉向一連串關於水井的記載。

非利士人堵塞了亞伯拉罕昔日所挖的井,以撒便重新把它們挖開;當僕人找到新的活水井時,基拉耳的牧人又前來爭奪。第一口井被稱為「埃色」,因為彼此爭吵;第二口井名叫「西提拿」,因為仍然受到敵對。然而,以撒並沒有選擇據理力爭,也沒有依靠自己的力量守住每一口井,而是不斷向前,再一次尋找神所預備的地方。直到第三口井,終於沒有人再與他爭競,他便說:「因為現在上主使我們寬廣,我們必在這地繁衍起來。」(創26:22)

今天的人很容易把信心理解成勇敢爭取、不斷突破,然而,以撒卻讓人看見另一種完全不同的生命。他並不是軟弱,也不是沒有能力,而是相信神所賜的祝福,不需要靠人的手段去抓住。真正屬於神的恩典,不會因人的退讓而失去;反而是在願意放下自己的爭競時,人更深體會到神親自預備的豐富。

更值得留意的是,故事並沒有停留在退讓本身。曾經要求以撒離開的亞比米勒,後來反而親自來到別是巴,希望與他立約,並坦白承認:「我們確實看見上主與你同在。」(創26:28)作者沒有直接把兩件事情連在一起,也沒有告訴讀者,這是否就是以撒退讓所帶來的結果;他只是把這幅圖畫安靜地放在讀者面前。有時候,真正讓人看見神的,不一定是人的能力,而是在人的生命裡,神自己一直與他同在。³


四、每一代人,都需要重新建立屬於自己的祭壇

離開利河伯之後,以撒來到別是巴。就在那裡,上主再次向他顯現,對他說:「不要懼怕,因為我與你同在。」(創26:24)於是,以撒建造了一座祭壇,以上主的名祈求,又在那裡搭起帳棚,僕人也在那裡重新挖井。

這一幕令人想起亞伯拉罕昔日在迦南所做的一切。祭壇、帳棚、水井,再一次同時出現在故事之中。然而,這一次站在祭壇旁邊的,不再是亞伯拉罕,而是以撒自己。

直到這裡,讀者才真正明白第二十六章的重要性。亞伯拉罕曾經築壇,但以撒不能一生只活在父親的祭壇旁邊;亞伯拉罕曾經經歷神,以撒也必須親自經歷神。信仰可以在家庭中被傳講,也可以在教會裡被承傳,但沒有人能夠直接繼承另一個人的信心。每一個世代,都需要重新學習相信;每一個人,也都需要重新建立屬於自己的祭壇。⁴


五、就在故事結束之前,作者把鏡頭轉向了以掃

第二十六章最後,作者忽然把鏡頭從以撒轉向他的長子以掃。

經文記載,以掃四十歲時娶了兩位赫人女子為妻,而她們「令以撒和利百加心靈愁苦」。作者沒有進一步評論,也沒有解釋其中原因,只留下這一句簡短的描述。然而,放在整章的最後,它卻形成了一個十分鮮明的對比。

就在同一章裡,以撒重新築壇,也重新學習在自己的世代裡回應神;然而,以掃卻沒有走進父親所走過的道路,而是按著自己的判斷作出選擇。作者沒有急於責備他,只是讓讀者看見,同一個家庭裡,不同的人,仍然需要作出屬於自己的回應。

第二十四章,以撒的婚姻承接了亞伯拉罕的應許;到了第二十六章,以掃的婚姻卻為父母帶來愁苦,也為接下來雅各與以掃之間的故事埋下伏筆。《創世記》再次提醒我們,神的應許會一代一代地延續,但每一代人,仍然需要自己選擇是否願意走進神的故事之中。⁵


結語

創世記第二十六章沒有亞伯拉罕離開吾珥時的壯闊,也沒有雅各在伯特利夢見天梯那樣震撼人心。作者只是記錄了一位平凡的人,在飢荒之中順服神的引導,在衝突之中一次又一次重新挖井,在別是巴重新築壇敬拜。

然而,也正是在這些看似平凡、甚至不斷重覆的日子裡,神的應許沒有停止,反而一步一步地向前延續。

第二十六章讓人看見,神很多時候並不是透過轟轟烈烈的神蹟來成就祂的工作,而是在那些一次又一次重新開始的日子裡,默默守護祂所立的約。亞伯拉罕的故事雖然結束了,但神的故事仍然繼續;而祂的百姓,也是在一次又一次重新相信、重新順服、重新築壇的過程裡,慢慢學會與祂同行。

Antony 傳道


註腳

¹ Gordon J. Wenham, Genesis 16–50 (WBC 2; Dallas: Word Books, 1994).

² Victor P. Hamilton, The Book of Genesis: Chapters 18–50 (NICOT;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5).

³ Gerhard von Rad, Genesis: A Commentary, rev. ed. (Philadelphia: Westminster Press, 1972).

⁴ Bruce K. Waltke, Genesis: A Commentary (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01).

⁵ John H. Sailhamer, The Pentateuch as Narrative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92).

2026年6月14日星期日

《在起初的故事裡:重新學習作神的子民》- 《創世記》系列:第二十四篇:〈當亞伯拉罕離世,神的應許仍然向前〉

經文:創世記 25:1–18(新漢語譯本)
一、讀到亞伯拉罕離世時,我們很容易問:他究竟看見了多少應許?

從創世記第十二章開始,亞伯拉罕一直是整個故事的中心人物。

神呼召他離開本地、本族和父家,應許要使他成為大國,使他的後裔如天上的星,又要把迦南地賜給他和他的後裔。此後十多章經文一路記錄他如何等待、跌倒、掙扎、重新相信,也記錄神如何一次又一次重申祂的應許。

然而,當我們來到第二十五章時,卻會發現一件頗為耐人尋味的事情。

亞伯拉罕離世之前,許多應許其實仍未完全實現。他確實有了兒子,但距離成為大國仍然十分遙遠;他確實住在迦南地,卻沒有真正擁有整片土地;神曾應許他的後裔要如天上的星那樣眾多,但此刻一切仍只是開始。

換句話說,亞伯拉罕是在應許已經展開、卻尚未完全成就的時候離開世界。

若從人的角度來看,這樣的結局多少帶著一點不完整。畢竟,這位因信離開吾珥、在帳棚中度過大半生、等待應許之子出生的老人,最終並沒有親眼看見所有事情的完成。然而,《創世記》的作者似乎並不急著解決這種張力。相反,他讓這種「尚未完成」的感覺停留在故事之中,也讓讀者明白,神的應許並不一定會在一個人的一生之中全部實現。¹

二、亞伯拉罕離世之前,作者先讓我們看見應許正在向外展開

第二十五章開首記錄亞伯拉罕後來又娶了一位妻子基土拉,並且生下許多兒子。

對不少讀者而言,這段家譜似乎有些突兀。前面幾章的焦點一直集中在以撒身上,如今作者忽然列出一連串陌生名字,很容易令人以為這只是補充資料。然而,若回到創世記整體脈絡來看,便會發現作者其實正在回應神多年以前向亞伯拉罕所說的一句話:

「你要成為多國的父。」(參創17:4)

因此,這些名字並不只是家譜資料,而是讓讀者看見神的話已經開始逐漸展開。亞伯拉罕不單有以撒,也有許多後裔從他而出;神所說的「多國」,如今已經開始成形。

然而,經文同時又特別補上一句:

「亞伯拉罕把他擁有的一切都給了以撒。」(創25:5)

這句話十分重要。因為作者一方面承認其他兒子同樣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另一方面卻再次提醒讀者,承載應許的那條線仍然落在以撒身上。神的祝福可以廣泛地臨到許多人,但神推進祂救贖計劃的方式,卻有其特定的方向。

因此,亞伯拉罕在仍然活著的時候,便把其他兒子送往東方之地,使這條承載應許的故事線得以清晰地延續下去。²

三、最耐人尋味的畫面,不是亞伯拉罕離世,而是兩個兒子再次站在一起

經文記載:「他的兒子以撒和以實瑪利把他埋葬在麥比拉洞。」(創25:9)

若只是快速閱讀,我們很容易把這句話當成單純的葬禮記錄。然而,對熟悉前面故事的讀者而言,這其實是一幅十分安靜、卻又耐人尋味的畫面。

自從第二十一章夏甲和以實瑪利離開之後,《創世記》便再沒有讓這兩兄弟同時出現在敘事中心。當年,撒拉要求把夏甲和以實瑪利趕走;亞伯拉罕因此十分憂愁,神則親自介入,應許要眷顧那被送往曠野的孩子。從那時開始,以撒與以實瑪利的人生似乎朝著不同方向發展,而《創世記》的鏡頭也主要跟隨著以撒的家族線前進。

然而,到了亞伯拉罕離世的時刻,作者卻再次把兩個兒子的名字放在一起。

經文沒有描述他們之間是否已經完全和好,也沒有記錄他們曾說過甚麼話,只是平靜地告訴讀者,他們一起把父親埋葬在麥比拉洞裡。或許正因如此,這幅畫面反而顯得特別耐人尋味。作者沒有試圖替這個家庭作出總結,也沒有解釋過去的張力是否已經消失,而是把一切留在沉默之中,讓讀者自己去思想。³

四、亞伯拉罕一生真正擁有的,仍然只有那塊墳地

經文特別提到,亞伯拉罕被埋葬在麥比拉洞,就是他昔日為撒拉買下的那塊田地。

這個細節並非偶然。因為神曾經應許把整片迦南地賜給他,但到了生命結束的時候,亞伯拉罕真正擁有的土地,卻只有這一小塊作為墳墓的地方。

若從人的角度來看,這多少帶著一點諷刺。神應許的是一片土地,而亞伯拉罕最後擁有的,卻只是一個洞穴。然而,《創世記》並沒有把這件事描寫成失敗。作者甚至刻意再次提及這塊田地,以及它如何從赫人手中轉讓給亞伯拉罕,似乎要讓讀者記得,故事雖然尚未完成,但應許並沒有因此停止。⁴

後來不少猶太與基督教傳統都傾向把這一幕理解為一種信心的見證:亞伯拉罕雖然沒有完全看見神所應許的一切,卻在盼望之中結束自己的一生。然而,即使不急於下這樣的結論,單單停留在經文本身,我們仍然會感受到一種深刻的張力——一位跟隨神一生的人,最後所擁有的,似乎遠少於神曾經應許給他的。

而故事,也正是在這種尚未完成的張力之中繼續向前。

五、以實瑪利的世系提醒我們:神沒有忘記祂曾說過的話

接下來,作者用了不短的篇幅記錄以實瑪利的後代。

許多人讀經時往往會直接跳過這段名單,但這份世系其實十分重要。因為早在夏甲逃到曠野的時候,神已經對她說過,要使以實瑪利成為大國;後來夏甲與兒子被趕離家門時,神也再次重申這個應許。

如今,以實瑪利有十二個兒子,又形成十二個首領與支派。作者藉著這份名單提醒讀者,神並沒有忘記祂曾經說過的話,也沒有忘記那個曾經在曠野裡哭泣的母親和孩子。⁵

值得留意的是,《創世記》並沒有把以實瑪利描寫成失敗者。雖然他不是承接應許的那條線,但神對他的應許同樣成就了。這也提醒讀者,神的揀選有其中心,但祂的恩典卻不一定只停留在中心之內。

六、故事結束時,作者只用一句話開啟新的時代

第二十五章最後記載:「亞伯拉罕死後,神祝福他的兒子以撒。」(創25:11)

這句話看似平淡,卻是整段經文最重要的轉折。

從第十二章開始,讀者一直跟隨亞伯拉罕前行。如今,這位離開吾珥、走進迦南、等待應許之子出生、在摩利亞山上學習信靠神的老人,終於完成了他的旅程。

然而,故事並沒有因為他的離世而停止。

昔日與亞伯拉罕同行的神,如今開始與以撒同行;昔日臨到亞伯拉罕的祝福,如今開始延續到下一代。因此,第二十五章真正讓讀者看見的,或許不是一位信心之父如何離開世界,而是神如何繼續工作。因為真正推動歷史向前的,從來不是亞伯拉罕,而是那位始終信實守約的上主。⁶

結語

創世記第二十五章,表面上記錄了一位老人離世,也記錄了幾份看似平凡的家譜。

然而,在這些名字與世系背後,作者其實正在描繪一件更深的事情。

亞伯拉罕的一生結束了。他沒有完全看見神所應許的一切,也沒有親眼見證所有事情最終如何成就。然而,故事並沒有因此停止。

或許,《創世記》一直提醒讀者的,不是如何在有限的人生裡看見所有答案,而是學習相信:即使我們的一生終將結束,神的故事仍然會繼續向前,而那些尚未完成的部分,也仍然在祂的手中。

Antony 傳道


註腳

¹ Gordon J. Wenham, Genesis 16–50 (WBC 2; Dallas: Word Books, 1994), 174–177。

² Victor P. Hamilton, The Book of Genesis: Chapters 18–50 (NICOT;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5), 171–173。

³ Gerhard von Rad, Genesis: A Commentary, rev. ed. (Philadelphia: Westminster Press, 1972), 267–268。

⁴ Bruce K. Waltke, Genesis: A Commentary (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01), 344–346。

⁵ Gordon J. Wenham, Genesis 16–50 (WBC 2; Dallas: Word Books, 1994), 178–180。

⁶ John H. Sailhamer, The Pentateuch as Narrative: A Biblical-Theological Commentary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92), 194–196。

2026年6月7日星期日

《在起初的故事裡:重新學習作神的子民》- 《創世記》系列:第二十三篇:〈當亞伯拉罕開始老去,上主仍在路上引領〉

經文:創世記 24:1–67(新漢語譯本)
一、讀到第二十四章時,我們往往以為這只是一段婚姻故事

創世記第二十四章,是整卷《創世記》最長的一章。

然而,對不少讀者而言,它卻也是最容易被快速讀過的一章。因為整段內容看起來像一個十分傳統的家族故事:亞伯拉罕差派僕人返鄉,替以撒尋找妻子;僕人出發、禱告、遇見利百加,最後把她帶回迦南,而以撒也娶了她。

整章沒有洪水、烈火,也沒有摩利亞山那種令人震撼的張力;作者甚至還不斷重覆同一件事情,讓僕人把已經發生過的經過再講一次,讀起來似乎十分緩慢。

然而,若細心閱讀,便會發現作者之所以如此詳細記錄,正因為故事如今已經來到一個十分重要的時刻。¹

撒拉已經離世,亞伯拉罕也老了,而那位承載應許的以撒,如今仍然未有妻子。換句話說,若下一代沒有開始,神對亞伯拉罕所說的一切,便可能停在這裡。

因此,第二十四章真正關心的,其實不是婚姻本身,而是當亞伯拉罕開始慢慢退下時,神的故事將如何繼續向前。


二、亞伯拉罕真正擔心的,不只是以撒是否成婚

經文開首說:

「亞伯拉罕老了,已經上了年紀。上主在一切事上都祝福亞伯拉罕。」(創 24:1)

這句話帶着一種很特別的氣氛。因為故事走到這裡,亞伯拉罕一生許多重要事情似乎都已經完成了。他離開吾珥、進入迦南、生下以撒,也經歷過摩利亞山上的考驗;然而,即使如此,他仍然知道,有一件事情尚未完成。

於是,他吩咐家中管理一切的老僕人回到本地與親族那裡,替以撒尋找妻子,但特別強調:

「不可在我所居之地,從那些迦南女子中給我兒子娶妻。」(創 24:3)

更重要的是,他又再三提醒:

「決不可把我兒子帶回那裏。」(創 24:6)

這些要求看似只是婚姻安排,但背後其實關乎整個應許方向。²

因為《創世記》一直強調,神不是單單賜下一個兒子,而是在建立一條承載應許的世代線。因此,以撒的婚姻從來不只是個人幸福問題,而是關乎這條故事是否仍然留在神所呼召的方向裡。

尤其值得留意的是,亞伯拉罕寧願讓僕人長途返鄉,也不願讓以撒回到原來之地,因為他知道,一旦回頭,整個故事很可能便會慢慢停下來。


三、原來,上主很多時候是在路上引領

於是,那僕人帶着十匹駱駝與主人的財物離開,前往拿鶴的城。

到了傍晚,他停在城外的水井旁。那裡是女子出來打水的地方,也是一天開始慢慢安靜下來的時刻。

然後,經文記錄了一段十分動人的禱告:

「上主,我主人亞伯拉罕的神啊!求你今天讓我在我面前遇見她,向我主人亞伯拉罕施慈愛吧!」(創 24:12)

值得留意的是,僕人並沒有求神給他異象,也沒有要求看見甚麼超自然記號。他只是把自己正在面對的事情,十分具體地帶到神面前,並求神藉着一位願意主動替駱駝打水的女子,顯明祂的帶領。

而接下來,經文忽然說:

「他的話還沒說完,看啊,利百加出來了。」(創 24:15)

這句描寫十分安靜,卻很有力量。因為《創世記》讓人看見,神的工作很多時候並不是忽然翻天覆地地臨到,而是在人還未說完心裡的禱告之前,祂已經開始工作。³


四、僕人沒有立刻下結論,他只是默默觀看

利百加出現之後,經文用了不少篇幅描寫她的動作。

她「趕忙」把瓶子卸下來給僕人喝水,又「跑到井邊打水」,直到所有駱駝都喝夠。作者似乎刻意讓讀者看見,這女子不單外貌美麗,也帶着一種願意承擔、願意服侍別人的生命特質。

然而,更值得留意的,其實是僕人的反應。

經文說:

「那人注視着她,默不作聲,要知道上主讓不讓他的道路順利。」(創 24:21)

這句話很特別。因為即使事情似乎十分順利,僕人仍然沒有立刻下結論。他沒有急着宣告「神已經帶領」,而是安靜地觀看,慢慢辨認。

原來,信心有時並不是急着給答案,而是在事情之中,學習分辨神是否真的正在帶領。⁴

直到後來,他知道這女子正是亞伯拉罕親族的人時,才終於俯首敬拜:

「上主……在路上把我引領到我主人兄弟的家。」(創 24:27)

整章其實不斷重覆一個主題:上主在路上引領。而這種引領,很多時候並不是在人起步之前一次過把所有答案交出來,而是在人前行的過程裡,慢慢顯明。


五、利百加也開始走進一條她未曾走過的路

故事接下來忽然出現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當僕人準備帶利百加離開時,她的哥哥與母親希望她多留幾天;於是,他們把利百加叫來,親自問她:

「你要跟這人一起去嗎?」(創 24:58)

而利百加只回答了一句:

「我去。」

這句話十分簡單,但其實承載了整章最重要的轉折。

因為利百加如今所做的事,某程度上正重演亞伯拉罕當年的呼召:離開熟悉的地方、本族與父家,前往一個自己仍未真正知道的未來。⁵

她並不知道迦南是怎樣的地方,也未曾見過以撒;然而,她仍然願意起行。

原來,《創世記》的故事從來不只是神對一個人的工作,而是一代又一代的人,在不同時代之中重新學習回應神的帶領。


六、故事最後,以撒開始慢慢走進下一代的位置

到了最後,利百加跟隨僕人回到南地。

經文說:

「將近傍晚時分,以撒出來,在田野默想。」(創 24:63)

這是一幅十分安靜的畫面。

以撒不像亞伯拉罕那樣經常主動行動,也不像雅各那樣充滿張力;然而,《創世記》卻在這裡讓讀者看見他另一種特質:安靜、沉思,以及在神面前停留。

就在那時,他舉目觀看,看見一隊駱駝慢慢而來;而利百加也舉目,看見了以撒。

之後,經文只是簡單記錄:

「以撒便娶了利百加為妻,並且愛她。」(創 24:67)

然後,作者再補上一句:

「自他母親死後,以撒這才得着安慰。」(創 24:67)

故事走到這裡,我們忽然發現,《創世記》的重心已經開始慢慢轉移。亞伯拉罕仍然活着,但下一代已經開始走進故事中央,而神的應許,也仍然繼續向前。


結語

創世記第二十四章,沒有驚天動地的神蹟,卻留下了一種十分深的安靜。

一位年老的亞伯拉罕開始慢慢退下;一位沒有名字的僕人在路上學習辨認神的帶領;一位年輕女子離開熟悉的地方,走向自己仍未知道的未來;而以撒,也終於開始承接下一代的位置。

原來,上主很多時候並不是忽然改變整個世界,而是在人的前行、等待、禱告與回應之中,安靜地把祂的故事一步一步帶向下一頁。

Antony 傳道


註腳

¹ Gordon J. Wenham, Genesis 16–50(WBC 2; Dallas: Word Books, 1994), 133–136。

² Bruce K. Waltke, Genesis: A Commentary(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01), 318–321。

³ Victor P. Hamilton, The Book of Genesis: Chapters 18–50(NICOT;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5), 137–140。

⁴ Gerhard von Rad, Genesis: A Commentary(Philadelphia: Westminster Press, rev. ed., 1972), 251–255。

⁵ John Sailhamer, The Pentateuch as Narrative(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92), 191–193。

2026年5月31日星期日

《在起初的故事裡:重新學習作神的子民》- 《創世記》系列:第二十二篇

第二十二篇:〈當應許仍未完全實現,亞伯拉罕先得着一塊墳地〉

經文:創世記 23:1–20(新漢語譯本)

一、讀到第二十三章時,我們往往以為這只是一段安葬記錄

創世記第二十三章常常被讀者快速讀過。

原因不難理解。整章既沒有異象,也沒有神再次顯現,更沒有新的應許;經文只是記錄撒拉離世、亞伯拉罕哀悼,以及他向赫人買下麥比拉洞作墳地的過程。

然而,若細心閱讀,便會發現作者竟用了整整一章篇幅記錄這件事,而且連交易對話、銀子的數目、在場見證人、地界範圍,甚至田地上的樹木都詳細寫下。換句話說,作者顯然不認為這只是背景資料,而是在告訴讀者:有些重要的事情正在發生。¹

因為走到這裡,《創世記》的故事已經來到另一個階段。摩利亞山上的考驗剛剛過去,應許仍然存在,但下一個迎接亞伯拉罕的,卻不是得地、得國,而是死亡。

撒拉死了。

而神的故事,卻仍未結束。


二、撒拉離世,也意味着一個世代開始落幕

經文開首說:

「撒拉活了一百二十七歲,這是撒拉一生的歲數。」(創 23:1)

值得留意的是,這是聖經首次詳細記錄一位婦人的年歲,也是《創世記》中唯一如此記載的女性。²

撒拉並不只是亞伯拉罕的妻子。她是與亞伯拉罕一同離開吾珥的人,也是那位從笑聲裡帶着疑惑,到最後抱着以撒而笑的人。

從創世記十一章開始,她一路同行;如今,她離世了。

而經文接着說:

「亞伯拉罕前來為撒拉哀悼,為她哭號。」(創 23:2)

之後,在與赫人的對話之中,亞伯拉罕又一再重覆:

「埋葬我的死人。」(23:4、6、8、11、13、15)

作者沒有詳細描寫他的情緒,卻透過這種反覆出現的用語,讓讀者慢慢感受到失去的重量,也讓這章原本像法律文件般的敘事,帶着一種深沉而安靜的哀傷。³


三、神早已應許賜地,但亞伯拉罕仍然是寄居者

接着,亞伯拉罕向赫人說:

「我是一個寄居者,是你們這裏的外族人。」(創 23:4)

這句話十分耐人尋味。

因為神早已應許把迦南地賜給他,但多年過去,亞伯拉罕仍然以寄居者自居。他沒有以神的應許要求土地,也沒有宣告自己是未來主人,而是按着當地程序,正式提出購地要求。⁴

更值得注意的是,亞伯拉罕希望得着的,不只是使用權,而是一塊「做墳地的產業」。

這裡的「產業」(אֲחֻזָּה)後來成為以色列得地的重要詞語,而經文也在第20節再次重覆這個字。換句話說,故事在這裡出現了一個十分特別的張力:

神應許了整片迦南,而亞伯拉罕真正握在手中的第一塊地,竟然是一個墳墓。⁵


四、作者不斷重覆,因為他要讓讀者知道:這地真的屬於亞伯拉罕了

整段買賣過程讀起來有點重覆。

赫人表示送地,以弗崙表示送洞,亞伯拉罕卻堅持付款;之後又重覆銀子的數目、地界、樹木,以及所有進出城門的人。

表面看似冗長,但其實作者刻意把整個交易公開化。

經文反覆提及:

「讓所有進出城門的赫人都聽見」(23:10)

「在那地百姓面前」(23:12)

「在所有進出城門的赫人眼前」(23:17)

因為城門在古代近東世界不只是出入口,也是公開見證與法律認證的地方。作者如此仔細記錄,是要讓讀者知道:這塊地已正式轉讓,而這份產業,也已真正屬於亞伯拉罕。⁶

因此,第20節再次總結:

「那塊田地連同裏面的洞……成為做墳地用的產業。」(創 23:20)

故事走到這裡,神的應許第一次真正落在土地之上。

然而,這片土地不是牧場,不是家園,也不是王國,而是一座墳墓。


五、墳墓,竟成了信心的記號

從人的角度看,墳地代表結束。死亡來了,一代過去了,故事似乎停下。

然而,從創世記角度看,這塊墳地卻成了另一種記號。因為亞伯拉罕沒有把撒拉帶回吾珥,也沒有回到哈蘭,而是把她安葬在迦南,把她留在神所應許之地裡。

這個細節其實十分耐人尋味。

因為他原本可以回去。

吾珥是起點,哈蘭曾是停留之地;但走到人生晚年,當失去真正來臨時,亞伯拉罕卻沒有回頭。他選擇留在這片自己仍未真正擁有的土地上,也把撒拉安放在這裡。

這是一個極安靜,卻十分有重量的信心行動。因為即使應許仍未完全實現,即使自己仍像寄居者,即使真正擁有的只是一塊墳地,亞伯拉罕仍然把最重要的人留在這裡。

彷彿他相信:

故事還未結束。⁷


結語

創世記第二十三章,看似是一段安葬記錄,但其實它留下了一幅十分安靜的畫面:

一位年老的亞伯拉罕,在應許之地裡,買下一塊墳地,然後把陪伴自己大半生的撒拉安葬在那裡。

神曾應許整片迦南;然而直到此刻,他真正擁有的,只有這一小塊土地。

但亞伯拉罕沒有離開。

他仍然留在這裡。

而《創世記》的故事,也仍然繼續向前。

Antony 傳道


註腳

¹ Gordon J. Wenham, Genesis 16–50(WBC 2; Dallas: Word Books, 1994), 126–128。

² Victor P. Hamilton, The Book of Genesis: Chapters 18–50(NICOT;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5), 126–127。

³ Gerhard von Rad, Genesis: A Commentary(Philadelphia: Westminster Press, rev. ed., 1972), 245–246。

⁴ Bruce K. Waltke, Genesis: A Commentary(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01), 313–314。

⁵ Gordon J. Wenham, Genesis 16–50, 129–130。

⁶ Victor P. Hamilton, The Book of Genesis: Chapters 18–50, 128–130。

⁷ Walter Brueggemann, Genesis(Interpretation Series; Louisville: Westminster John Knox, 1982), 209–211。

2026年5月24日星期日

《在起初的故事裡:重新學習作神的子民》- 《創世記》系列:第二十一篇

第二十一篇:〈當神考驗亞伯拉罕,真正被考驗的到底是甚麼?〉

經文:創世記 22:1–24(新漢語譯本)


一、讀到獻以撒時,我們往往先問:神為甚麼要這樣要求?

對不少基督徒而言,創世記第二十二章一直令人困惑。因為每當讀到這裡,讀者心裡往往很自然便會冒出一個問題:神為甚麼要這樣做?

祂既然親自呼召亞伯拉罕離開本地,又多次應許賜下後裔;祂讓撒拉在年老時生下以撒,也宣告萬國都要藉着這後裔得福,如今卻忽然對亞伯拉罕說:

「帶着你的兒子,你獨一的兒子,就是你所愛的以撒……把他獻為燔祭。」(創 22:2)

這段經文之所以令人震撼,不單因為神要求獻上兒子,更因為若以撒死去,失去的便不只是家庭中的一個孩子,而是整個應許未來的承載者。從創世記十二章開始一路展開的故事,似乎也將在這裡停下。

然而,值得留意的是,作者其實一開始已經先把答案告訴了讀者:

「這些事以後,神考驗亞伯拉罕。」(創 22:1)

換言之,這章真正要問的,也許不是神為甚麼要求獻上以撒,而是:神到底在考驗甚麼?¹


二、以撒不只是兒子,而是整個應許具體化之後的記號

若細讀第二節,便會發現神呼喚亞伯拉罕時,用了一連串逐步加深的描述:

你的兒子、你獨一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創 22:2)

這種重覆並非單純修辭,而是一步一步把讀者帶進亞伯拉罕內心的重量之中。²

因為以撒從來不只是一個孩子。他是二十五年等待的結果,是撒拉從不信到歡笑的記號,也是神應許真正進入歷史之後留下的見證。

因此,若失去以撒,亞伯拉罕失去的不只是現在,更像失去了未來。正因如此,這場考驗真正觸碰的,可能不只是獻祭,而是另一個更深的問題:亞伯拉罕所依靠的,到底是神自己,還是神所賜下的應許?

很多時候,人並不是拒絕神,而是在不知不覺之間,把神的恩典變成自己的安全感。我們抓住神所賜下的東西,慢慢地,也可能把它們放到神的位置上。

以撒原本是應許的記號,但如今,神卻讓亞伯拉罕重新面對一個問題:當賜應許的主與應許本身同時放在眼前時,人真正抓住的是甚麼?³


三、最安靜的路程,往往藏着最大的信心

整段經文其中一個十分特別的地方,是亞伯拉罕幾乎沒有說話。經文只是簡單記錄:「亞伯拉罕清早起來」(創 22:3),然後備柴、帶僕人、套驢、起行。作者沒有描述他的情緒,也沒有記下他的掙扎,只留下三天安靜的路程。

然而,在這份沉默之中,卻出現一句很值得留意的話。當他們快到目的地時,亞伯拉罕對僕人說:

「我和這少年要去那裏敬拜,之後我們就回你們這裏來。」(創 22:5)

這句話並不顯眼,但整段經文裡,亞伯拉罕仍然使用「我們」——我們去,也我們回來。作者沒有進一步解釋,但至少讓讀者看見:即使亞伯拉罕仍未知道神將如何成就,他卻沒有把故事看成終點。

之後,以撒問父親:「火與柴有了!可是燔祭的羊羔在哪裏?」(創 22:7)

亞伯拉罕回答:

「我兒,神必自己預備燔祭的羊羔。」(創 22:8)

這句話後來成為整章的核心。

很多人以為,信心就是事情清楚之後仍然願意相信;但摩利亞山上的亞伯拉罕卻剛好相反。他沒有答案,也沒有解釋,甚至直到舉刀之前,他仍未看見那隻公羊。然而,他仍然一步一步往前走。

或許,《創世記》所描繪的信心,本來就不是看見之後才相信,而是在仍未看見時,已經選擇繼續同行。⁴


四、就在刀舉起時,神把真正的答案顯明出來

故事的高潮出現在亞伯拉罕伸手取刀的時候。

就在那一刻,上主的使者從天呼喚他:

「不可對這少年做甚麼!」(創 22:12)

而當亞伯拉罕舉目觀看時,他看見一隻公羊,兩角纏在矮樹叢中。於是,他取那公羊代替兒子獻上燔祭,並給那地方起名叫:

「上主以勒。」(創 22:14)

意思就是:上主必預備。⁵

值得留意的是,神並不是一開始便把公羊放在亞伯拉罕面前。祂讓亞伯拉罕先起行、走路、建祭壇、擺柴,甚至走到舉刀的一刻,然後才讓他看見那隻公羊。

很多時候,人期待神先給答案,然後自己才願意前行;但《創世記》卻讓人看見,神的預備常常是在順服之中逐漸顯明。

摩利亞山真正留下來的信息,也許正是如此:神不一定提早把答案交給人,但祂會在適當的時候顯出祂的預備。


五、故事最後,神已開始預備下一代的道路

故事結束之後,上主再次重申祂的應許:

「我必大大祝福你,使你的後裔多而又多……地上萬國都要藉着你的後裔得福。」(創 22:17–18)

有趣的是,這些話神以前已經說過;但經過摩利亞山之後,同樣的應許卻有了新的重量。因為亞伯拉罕不只學習相信神能賜下應許,也學習把應許重新交回神手裡。⁶

而經文最後忽然出現一份家譜,記錄拿鶴的後代,以及利百加的出生(創 22:20–23)。表面看來,這段似乎與獻以撒無關,但其實作者已悄悄把故事推向下一代。

當亞伯拉罕剛剛放開以撒時,神已經開始預備以撒未來的道路;原來,神的故事從未停下。


結語

創世記第二十二章,從來不只是一個關於獻祭的故事,它真正處理的,是人與應許之間的關係。

很多時候,我們以為自己正在信靠神;但慢慢地,我們也可能開始依靠神所賜下的東西。工作、家庭、事奉、成就,甚至神曾經給過的恩典,都可能悄悄成為新的安全感。

因此,摩利亞山留下來的問題,也許仍然值得今日的我們思想:

當神沒有立刻解釋、沒有提早顯明答案時,我是否仍然願意往前走?

當神要求我重新放手時,我抓住的究竟是恩典,還是賜恩典的主?

亞伯拉罕最後沒有失去以撒,但他重新知道:以撒從來都屬於神。

而神的預備,也從未停止。

Antony 傳道


註腳

¹ Gordon J. Wenham, Genesis 16–50(WBC 2; Dallas: Word Books, 1994), 102–104。

² Victor P. Hamilton, The Book of Genesis: Chapters 18–50(NICOT;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5), 101–103。

³ Walter Brueggemann, Genesis(Interpretation Series; Louisville: Westminster John Knox, 1982), 186–188。

⁴ Gerhard von Rad, Genesis: A Commentary(Philadelphia: Westminster Press, rev. ed., 1972), 241–243。

⁵ Bruce K. Waltke, Genesis: A Commentary(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01), 307–311。

⁶ John Sailhamer, The Pentateuch as Narrative(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92), 183–186。


2026年5月17日星期日

《在起初的故事裡:重新學習作神的子民》- 《創世記》系列:第二十篇

第二十篇:〈當應許終於成真,人卻仍然需要學習怎樣活在應許裡〉

經文:創世記 20:1–18;21:1–34(新漢語譯本)
一、很多人以為:當應許實現之後,故事便應該開始穩定下來

若我們一路順着《創世記》的敘事讀下來,來到第二十與二十一章時,很自然會以為亞伯拉罕的人生終於要進入一個較為安穩的階段。神已經多次重申祂的應許,亞伯拉罕也經歷過離開本地、漂流寄居、飢荒、等待與立約,而撒拉的名字被改變、割禮被設立之後,神甚至清楚宣告:撒拉必定生一個兒子。

因此,當讀者看見第二十一章開首寫着:「上主按他所說的眷顧撒拉,按他所說的話為撒拉成就。」(創 21:1)很容易便會以為,整個故事終於來到圓滿結局。然而,《創世記》卻沒有讓敘事停在這裡。因為對作者而言,真正重要的問題從來不只是「應許有沒有成就」,而是當應許真正進入現實之後,人是否仍然願意以信心活下去。¹


二、即使走了多年信心之路,人仍然可能再次回到熟悉的恐懼裡

有趣的是,第二十章其實再次出現一個讀者十分熟悉的場景。亞伯拉罕進入新的地方,因懼怕而再次稱撒拉是自己的妹妹,而撒拉也再次被外族君王接進宮中。這段故事與第十二章在埃及發生的事情十分相似,甚至讓人不禁疑惑:為甚麼亞伯拉罕已經經歷了這麼多,仍然會跌回同一個地方?²

更值得留意的是,這次事件並不是發生在亞伯拉罕剛剛認識神的時候,而是在神的應許已經十分清楚、甚至快要成就的時候。創世記在這裡十分坦白地呈現一件事情:信心並不代表人從此不再恐懼,也不代表人會忽然變得完全穩定。即使一個人已經跟隨神多年,他仍然可能在熟悉的軟弱裡掙扎。³

然而,故事真正重要的地方,並不只是亞伯拉罕再次失敗,而是神仍然主動保守祂的應許。亞比米勒雖然接走了撒拉,但神卻在夢中親自介入,甚至警告他:「你這該死的人!因為你接來的那女人,她是個有夫之婦。」(創 20:3)

整段經文其中一個最耐人尋味的地方,是亞比米勒比亞伯拉罕更像一個「敬畏神的人」。他強調自己「心中無愧,兩手清白」,而神亦承認他所說的是真的(創 20:4–6)。作者並不是要羞辱亞伯拉罕,而是要讓讀者看見:神的應許能夠繼續向前,最終並不是因為亞伯拉罕一直表現得足夠成熟,而是因為神親自守住祂所說的話。⁴


三、以撒的出生,不只是神蹟,更是神真的照着祂所說的去做

到了第二十一章,整個等待已久的應許終於真正成為現實。不過,值得留意的是,作者並沒有用十分誇張或戲劇性的方式去描述這個神蹟,反而刻意重覆一句十分平靜的話:

「上主按他所說的眷顧撒拉,按他所說的話為撒拉成就。」(創 21:1)

「就在神對他說的那個指定時間,撒拉懷了孕。」(創 21:2)

換言之,這段經文最重要的焦點,並不是神行了一件多麼不可思議的事,而是神真的照着祂曾經說過的去做。⁵

因此,以撒這個名字本身便十分重要。因為「以撒」的意思是「笑」,而這個名字其實記錄了整段應許旅程。當神最初宣告撒拉要生子時,亞伯拉罕曾經笑過,撒拉也曾經暗暗地笑過;然而如今,那些曾經令人難以相信的事情,竟然真的成為現實。

所以撒拉說:「神使我歡笑,每個聽見的人都要為我歡笑。」(創 21:6)

這段話其實很有重量。因為創世記讓人看見,人對神的應許,有時並不是一下子便完全相信,而是在一次又一次經歷神的信實之後,才慢慢發現:原來那些自己以為太遲、太難、甚至早已不敢再期待的事情,神仍然可以成就。


四、然而,應許成就之後,張力卻沒有因此消失

很多人以為,以撒出生之後,亞伯拉罕一家終於正式進入平安與圓滿;但《創世記》卻很快讓另一個張力浮現。

撒拉看見以實瑪利「嬉笑」,便要求亞伯拉罕把夏甲與她的兒子趕走,因為「這婢女的兒子不能和我的兒子以撒一起繼承產業」(創 21:9–10)。這段經文其實十分沉重,因為它提醒讀者:即使應許已經成就,人過去所作的選擇,仍然會留下後果。⁶

第十六章裡,那個因人試圖「幫神完成應許」而產生的家庭裂痕,如今並沒有自動消失。亞伯拉罕因此十分痛苦,而神卻對他說:

「撒拉對你說的一切你都要聽,因為從以撒生的才被稱為你的後裔。」(創 21:12)

這句話在整個亞伯拉罕敘事之中其實十分特別。因為在第十六章,亞伯蘭「聽從撒萊的話」,結果故事開始偏離;但如今,神卻再次叫亞伯拉罕「聽撒拉的話」,因為應許的方向,如今需要重新被確認。⁷

然而,神並沒有因此棄絕以實瑪利。祂同樣聽見那孩子在曠野裡的聲音,也再次應許要使他成為大國。這一段十分重要,因為它讓人看見:即使人在軟弱與急躁之中作出錯誤選擇,神仍然能夠在那些混亂與破碎之中繼續工作。


五、《創世記》真正建立的,從來不是人的穩定,而是神的信實

第二十與二十一章放在一起,其實形成一個十分強烈的對比。一方面,亞伯拉罕仍然會懼怕,也仍然會再次跌回熟悉的軟弱裡;另一方面,神的應許卻仍然一步一步向前推進。

而到了第二十一章最後,亞伯拉罕與亞比米勒立約,在別是巴栽下一棵垂絲柳樹,又在那裡「以上主永恆神的名祈求」(創 21:33)。這是一個十分安靜、卻非常重要的畫面。因為漂流多年的亞伯拉罕,如今終於開始在應許裡慢慢安頓下來。⁸

井、水源、土地、盟約與樹木,這些東西不再只是遙遠的未來,而是開始一點一點進入亞伯拉罕實際的生活之中。從創世記第十二章開始,那個不斷離開與漂流的人,如今終於開始學習怎樣在神的應許裡居住。


結語

創世記第二十與二十一章,讓人看見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信心真正的根基,從來不是人的穩定,而是神的信實。

亞伯拉罕即使已經跟隨神多年,仍然會再次害怕;撒拉即使曾經笑過,最後卻真的抱着孩子歡笑;而那些曾經因人的急躁與軟弱而產生的混亂,也仍然需要慢慢面對。

然而,在這一切不完美之中,神所說過的話,卻仍然一步一步成就。

也許,《創世記》真正希望塑造的,從來不是一群毫無軟弱的人,而是一群即使仍然軟弱,卻願意繼續把生命交託給神的人。

Antony 傳道


註腳

¹ John Sailhamer, The Pentateuch as Narrative(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92), 181–184。

² Gordon J. Wenham, Genesis 16–50(WBC 2; Dallas: Word Books, 1994), 66–70。

³ Walter Brueggemann, Genesis(Interpretation Series; Louisville: Westminster John Knox, 1982), 183–186。

⁴ Victor P. Hamilton, The Book of Genesis: Chapters 18–50(NICOT;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5), 60–68。

⁵ Gerhard von Rad, Genesis: A Commentary(rev. ed.; Philadelphia: Westminster Press, 1972), 228–231。

⁶ Bruce K. Waltke, Genesis: A Commentary(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01), 293–297。

⁷ John H. Walton, Genesis(NIVAC; 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01), 514–518。

⁸ Bruce K. Waltke, Genesis: A Commentary, 300–302。

2026年5月10日星期日

《在起初的故事裡:重新學習作神的子民》- 《創世記》系列:第十九篇

第十九篇:〈當人慢慢習慣一個世界,便開始不知道自己正在失去甚麼〉

經文:創世記 19:1–38(新漢語譯本)


一、讀到所多瑪時,我們往往太快把自己放在城外

對不少基督徒而言,創世記第十九章並不陌生。烈火、硫磺、天使、逃亡、回頭變成鹽柱——這些畫面幾乎已經成為整段經文最鮮明的印象。因此,很多人閱讀這段故事時,很自然便會把焦點放在「神如何審判罪惡」之上。

然而,若我們順着創世記一路讀下來,便會慢慢發現:經文真正令人不安的地方,也許並不只是所多瑪有多敗壞,而是羅得如何一步一步習慣了那個世界。¹

早在第十三章,羅得便已經「舉目觀看」約旦河平原,因為那地水源充足,「如同上主的園子」(創 13:10),於是,他選擇了那片看起來更豐盛、更穩定的地方。當時,經文其實已經悄悄補上一句:「然而在上主面前,所多瑪人罪大惡極。」(創 13:13)

只是,羅得仍然慢慢靠近那城。

到了第十四章,他已住在所多瑪;而來到第十九章,他甚至已經坐在城門口。² 在古代世界,城門並不只是出入口,而是處理公共事務與代表地位的位置。換言之,羅得不再只是寄居者,而是已經逐漸融入那座城市的系統之中。

而最值得注意的是:整個過程之中,似乎並沒有一個明顯「偏離」的時刻。


二、人很多時候,不是忽然變壞,而是慢慢適應

創世記第十九章一開始,兩位天使晚上到了所多瑪。羅得看見他們,便立刻起來迎接,甚至俯伏在地,邀請他們到家裡過夜。表面上,羅得似乎仍然保留着某種敬虔與待客的傳統。³

然而,故事很快便急轉直下。城中的男人包圍房子,要求把客人交出來。羅得走到門外,對眾人說:「不要做這惡事。」(創 19:7)可是,接下來他竟然提出另一個更令人震驚的方法——他願意把自己的兩個女兒交出去。

讀到這裡,很多讀者都會感到極大的不適。因為經文沒有美化羅得,也沒有替他解釋,它只是誠實地把這種混亂呈現在讀者面前。⁴

而這正是創世記很少被留意的一種敘事方式。它很少突然把一個人寫成徹底邪惡,而是讓讀者看見:人如何在環境之中,一點一點失去原來的方向。很多時候,人不是忽然拒絕神,而是在長久適應某種文化與生活方式之後,慢慢對某些事情失去了原本應有的敏感。


三、最令人沉重的地方,是羅得其實不想離開

接下來,天使清楚告訴羅得:所多瑪快要被毀滅了,叫他立刻帶家人離開。然而,經文卻忽然出現一句極有重量的描述:

「可是羅得遲疑不決。」(創 19:16)

這句話之所以令人沉重,是因為眼前已不是抽象的警告,而是即將臨到的審判;然而,羅得竟然仍然遲疑。⁵

也許,所多瑪對他而言,早已不只是一個居住的地方,而是他熟悉的生活、建立多年的關係,以及一種早已習慣了的安全感。即使知道這座城正在走向毀滅,人仍然可能捨不得離開一個自己早已融入其中的世界。

於是,經文描述天使「拉着」他和妻子兒女的手,把他們領出城外。

整段畫面帶着一種很深的張力:神正在拯救,但人卻仍然不太想離開。


四、回頭,有時不只是動作,而是一種內心方向

離開時,天使吩咐他們:「不要回頭看。」(創 19:17)然而,羅得的妻子最終還是回頭了。

很多人一直好奇:為何只是回頭看一眼,後果卻如此嚴重?

但若放在整段敘事之中,也許重點並不只是「看」這個動作,而是她的心仍然留在那座城裡。⁶ 她的身體雖然離開了所多瑪,但她的方向,卻沒有真正離開。

創世記並沒有詳細描寫她當時在想甚麼,但那一回頭,卻成為整段故事最沉默、也最令人難過的一幕。因為有些地方,人離開了很久,心卻仍然停留在那裡。


五、即使離開了所多瑪,所多瑪卻未必真正離開人

然而,故事並沒有在逃離之後結束。

羅得後來與兩個女兒住進山洞,而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再一次讓整段經文進入令人不安的黑暗之中。兩個女兒讓父親喝醉,然後與他同寢,為要留下後代。

這段經文沒有評論,也沒有解釋,只留下沉重的沉默。⁷

但讀者會慢慢發現:有些世界,即使人離開了,它留下來的影響卻仍然會繼續在人裡面蔓延。所多瑪被毀滅了,但所多瑪的價值觀、恐懼與扭曲,卻似乎仍然殘留在這個家庭之中。


結語

創世記第十九章,並不只是一個關於「罪惡城市被毀滅」的故事,它更像是一面鏡子,讓人重新思考:一個人究竟如何慢慢被環境塑造,以致最後連自己失去了甚麼,也未必察覺。

羅得不是忽然離開神的人。他只是一步一步靠近所多瑪,一步一步習慣那個世界,直到最後,即使神要把他拉出來,他仍然遲疑不決。

或許,創世記真正令人警醒的地方,從來不只是那些明顯的邪惡,而是人如何在日復一日之中,慢慢對某些事情失去敏感。而信仰很多時候,也不只是避免跌倒,而是學習在一個容易令人麻木的世界裡,仍然保持一顆能夠分辨方向的心。

Antony 傳道


註腳

¹ Bruce K. Waltke, Genesis: A Commentary(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01), 473–474。
² Bruce K. Waltke, Genesis: A Commentary, 477–478。
³ Gerhard von Rad, Genesis: A Commentary(Philadelphia: Westminster Press, 1972), 215–217。
⁴ Bruce K. Waltke, Genesis: A Commentary, 478–480。
⁵ Gerhard von Rad, Genesis: A Commentary, 216–217。
⁶ Bruce K. Waltke, Genesis: A Commentary, 481–482。
⁷ Bruce K. Waltke, Genesis: A Commentary, 482–483。


2026年5月3日星期日

《在起初的故事裡:重新學習作神的子民》- 《創世記》系列:第十八篇

第十八篇〈當神臨到人中間,信心開始面對最真實的回應〉


經文:創世記 18:1–33(新漢語譯本)
一、當神臨到時,往往不是在預備好的時刻

讀到創世記第十八章,我們很容易把它當作一段熟悉的神蹟敘事,但若細心留意經文的開場,會發現整個故事其實從一個極其日常的場景開始:「那時天正熱,亞伯拉罕坐在帳棚的入口處。」(創 18:1)這並不是一個宗教性的時刻,也不是人特意預備去遇見神的時間,而是在一天之中最平常、甚至最疲累的時候,上主主動向人顯現。

亞伯拉罕抬頭看見三個人站在對面,隨即從帳棚入口跑過去迎接,又伏地而拜,接著趕緊進入帳棚吩咐撒拉預備食物,再奔向牛群挑選一頭又嫩又好的牛犢,整個過程節奏急促而連續,沒有猶豫,也沒有保留。經文沒有解釋他是否已完全明白這三人的身分,但卻清楚讓讀者看見,他以一種全然投入的方式回應這個臨到。神並沒有等人預備好才出現,而人真正的回應,也往往不是建立在理解之上,而是在當下對這個臨在作出具體而真實的回應。


二、應許再次被說出,但人心的距離仍然存在

在這樣的接待之中,上主再次說出那個已經出現過的應許:「明年這個時候,我必回到你這裏,你的妻子撒拉要有一個兒子。」(創 18:10)對亞伯拉罕而言,這句話並不陌生,但這一次,經文把焦點轉向在帳棚內的撒拉。她站在後面聽見這話,卻在心裡笑,並對自己說:「我已經衰老,我主也老了,還能有這喜事嗎?」(創 18:12)

這個笑並不是公開的反對,也不是明確的拒絕,而是一種在長時間等待之後產生的內在距離。她並非完全不信,只是無法再把這個應許與現實連在一起。當應許一次又一次被說出,而現實卻沒有隨之改變,人很容易在不知不覺之間,讓神的話停留在一個較遠的位置,使它不再直接觸及當下的生活與判斷。經文沒有責備她,卻誠實地把這種狀態呈現出來,使讀者看見信心並不總是穩定的肯定,而常常夾雜著遲疑與距離。


三、當內心被看透,人往往本能地退縮

就在這個時候,上主對亞伯拉罕說:「為甚麼撒拉這樣笑?」(創 18:13)撒拉並沒有出聲,她的反應卻已經被看見。接著,上主說:「出自上主的事,會有難成的嗎?」(創 18:14)這一句話把整個問題從人的可能性轉回神的作為,使焦點不再落在年齡、身體或條件,而是落在神是否仍然能夠成就祂所說的話。

然而,經文沒有停在這裡。撒拉隨即否認說自己沒有笑,因為她害怕(創 18:15)。這一個細節讓整個場景變得更真實。問題不只是她是否相信,而是當內心被揭露時,人本能地想要退後,甚至試圖掩飾。信心的張力,往往不在於我們是否曾經相信,而是在於當神的話再次臨到、並且觸及我們內心最深的部分時,我們是否仍然願意停留在祂面前,而不是急於收回自己。¹


四、當神揭示祂的心意,人開始被帶進對話之中

隨著三人離開帳棚,經文的場景轉向所多瑪,而上主說:「難道我所做的事要向亞伯拉罕隱瞞嗎?」(創 18:17)這句話顯示,亞伯拉罕在神的計劃中不只是接受應許的人,也是一個被帶進神心意之中的人。經文進一步說:「我認識他,為要讓他吩咐他的子孫…秉行公義」(創 18:19),這裡的「認識」不單是知道,而是一種關係的肯定,說明亞伯拉罕之所以能參與這個對話,是因為他已經在神的計劃之中,被視為承載應許的人。

於是,亞伯拉罕站在上主面前,開始為所多瑪代求。他從五十個義人開始,一步一步地減少,反覆地問,反覆地確認,既帶著謙卑,也帶著一種不願放棄的堅持。這段對話沒有被打斷,也沒有被否定,反而被完整保留下來,使人看見信仰並不只是接受神的話,也包括在祂面前誠實地表達關心與掙扎。亞伯拉罕並沒有改變神的性情,但他被允許在神的公義與憐憫之間,學習與神一同思考這個世界。²


結語

創世記第十八章並沒有直接讓應許成就,也沒有立即解決現實的困境,但它讓人看見一件更根本的事情:神不只是說話,祂親自臨到;人不只是聆聽,也被邀請進入回應與對話之中。

從帳棚入口的接待,到帳棚內的遲疑,再到站在神面前的代求,這一章把信心呈現為一段仍在發展中的關係,而不是一個已經完成的狀態。或許,信心並不是在一切清楚之後才開始,而是在仍然帶著不明白與距離之時,仍然願意讓神靠近,並且不離開祂的面前。

Antony 傳道


註腳

¹ Gerhard von Rad, Genesis: A Commentary(Philadelphia: Westminster Press, 1972), 208–210。

² Walter Brueggemann, Genesis(Interpretation; Louisville: Westminster John Knox, 1982), 164–167。

2026年4月26日星期日

《在起初的故事裡:重新學習作神的子民》- 《創世記》系列: 第十七篇

第十七篇〈當應許被記號標記,生命開始被重新定義〉

經文:創世記 17:1–27(新漢語譯本)


一、當應許已經存在,問題開始轉向「人如何活在其中」

讀到創世記第十七章,敘事明顯慢了下來。第十五章,上主已經立約,把整個應許建立在自己的信實之上;第十六章,人嘗試用自己的方法推動應許,結果帶來混亂與張力。到了這一章,經文沒有急著推進事件,而是讓上主再次顯現,重新說話。

時間其實已經過去了一段不短的日子。亞伯蘭九十九歲,應許仍然沒有實現。就在這樣的處境之中,上主說:

「你要在我面前行走,要做完全人」(創 17:1)

當神這樣說的時候,焦點其實已經悄悄轉移——不再只是將來會發生甚麼,而是,在應許仍未成就之前,人要如何活。

也許我們也熟悉這種張力:我們知道神說過甚麼,但現實仍然沒有改變。那麼,在這段「尚未發生」的時間裡,我們是繼續等候,還是開始用別的東西來定義自己的方向?


二、約不是新的,但身份開始被重新定義

上主在這裡再次提到祂與亞伯蘭所立的約,但這一次,祂沒有停在「應許內容」,而是進一步處理「人的身份」。

「你要成為多國之父……你的名不要再叫亞伯蘭,你的名要叫亞伯拉罕。」(創 17:4–5)

於是,名字被改變。亞伯蘭變為亞伯拉罕,撒萊變為撒拉。在聖經的語境中,名字不只是稱呼,而是對一個人存在的重新界定。¹

這裡的張力非常強:當現實仍未改變,身份卻已經被改變。亞伯拉罕仍然沒有兒子,但他已經被稱為「多國之父」。

那麼,當神已經這樣定義一個人時,他是繼續用眼前的現實來理解自己,還是開始學習用神的話來理解自己?


三、記號的出現,使應許進入整個生命

接著,經文引入一個新的元素——記號。上主要求亞伯拉罕與他家中所有男丁受割禮,作為立約的記號(創 17:10–11)。

與第十五章相比,這是一個很重要的轉變。第十五章,約完全由神承擔;第十七章,記號被放在人身上,成為一種持續的提醒。²

換句話說,神沒有把應許停留在「聽見」,而是讓它進入「身體」,成為一個不能被忽略的記號。

割禮不是用來換取應許,而是用來記住應許。

這一點對我們並不陌生。很多時候,我們不是沒有聽過神的話,而是沒有讓它真正進入我們的生活節奏與選擇之中。信仰若只停留在觀念,很容易被現實沖淡;但當它開始進入生命,它便會慢慢塑造人。


四、在人仍然無法理解時,神仍然堅持祂的應許

然而,當上主宣告撒拉要生子時,亞伯拉罕的反應卻是笑:

「一百歲的人了,還能有孩子嗎?」(創 17:17)

這個笑,不是喜樂,而更像是一種難以置信。他甚至提出一個更「合理」的想法:

「願以實瑪利能在你面前活著!」(創 17:18)

這句話其實很貼近人心。當神的應許看起來過於遙遠時,我們很容易轉向一個比較可行、比較即時、也比較可掌握的版本。

但上主沒有接受這個替代。祂清楚說:「撒拉要給你生一個兒子……我要與他堅立我的約。」(創 17:19)

神願意祝福以實瑪利,但祂不會讓應許偏離祂原本所定的方向。³

那麼,當神的帶領與我們的理解不一致時,我們是選擇調整神的應許,還是讓自己被祂重新調整?


結語

創世記第十七章沒有讓應許立刻成為現實,但卻讓應許進入一個更深的層次。

神不只是再次說話,祂開始重新定義人的身份,給予記號,並且引導人學習如何活在這個約之中。

亞伯拉罕仍然看不見未來,但他的名字已經被改變,他的身體已經被標記,他的生命開始被重新塑造。就在「神說完話離開之後」,亞伯拉罕「就在那一天」立刻回應(創 17:23、26)——應許雖未成就,順服卻已開始。

或許,信心並不是等神成就祂所說的話,而是在尚未成就之時,已經願意讓整個生命被祂的話重新定義。

Antony 傳道


註腳

¹ Gerhard von Rad, Genesis: A Commentary(Philadelphia: Westminster Press, 1972), 195–197。

² Gordon J. Wenham, Genesis 16–50(WBC; Dallas: Word Books, 1994), 21–25。

³ Victor P. Hamilton, The Book of Genesis: Chapters 1–17(NICOT;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0), 468–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