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談論牧職:現代牧職最常見的12個失衡》
第一篇:牧者向誰交帳?
在今天的教會環境中,牧職常常被放在許多不同的期待之中。牧者需要回應會眾的需要,需要與執事和同工配搭,也需要處理行政與事務。教會有制度,有會議,有不同的事工安排,這些都是教會生活的一部分。
然而,在這樣的處境之中,有一個問題其實非常重要,但卻很容易被忽略:牧者究竟是向誰交帳?
聖經對牧職的描述其實非常清楚。保羅在哥林多前書說:「人應當以我們為基督的執事,為神奧祕事的管家。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林前4:1–2)在這段經文裡,保羅沒有把自己描述為一個宗教工作者,也沒有把自己看成某個組織的管理者,而是把自己理解為一個「管家」。管家的意思很簡單:他所管理的一切並不屬於自己,而是屬於主人。
對牧者而言,這意味著教會並不是我們的事業,事奉也不是我們的工作成果。牧者所承擔的一切,其實都是神所交託的。因此,牧職首先不是向人交代的職責,而是一份需要向神交帳的託付。
但在實際的牧職生活中,這個方向很容易慢慢變得模糊。教會有不同的制度與安排,牧者也需要向領袖、執事或會眾說明事工的進展。久而久之,事奉的節奏很容易變成一種「交代文化」:事情是否完成、聚會是否順利、活動是否有人參加、事工是否有成果。牧者也可能慢慢習慣以這些指標來衡量自己的服事。
這些事情本身並沒有錯。教會需要秩序,也需要彼此交代與配搭。然而,若牧者不知不覺把焦點放在「如何向人交代」,牧職的方向就可能慢慢偏移。事奉不再首先是向神忠心,而是向人證明自己正在工作。
另一方面,還有一種相反但同樣危險的情況。有些牧者在強調呼召與異象時,逐漸形成一種「不需要向教會交代」的文化。只要事情被理解為自己的異象或使命,就彷彿不需要再聆聽主任牧師、同工或執事的意見。若某些事情與自己的方向不一致,也可能很快被視為不重要。
這種情況表面上看似屬靈,實際上卻可能反映出另一種問題:牧者把最終的主權仍然放在自己身上,而不是放在神與教會群體之中。聖經從來沒有把牧職理解為完全個人化的服事。牧者既是神的管家,也是在教會群體中事奉的人。
因此,健康的牧職其實同時包含兩個方向:牧者首先是向神交帳的人,但同時也在教會群體中彼此負責。若只剩下「向人交代」,牧職就會慢慢變成一份工作;若只剩下「我的異象」,牧職也可能逐漸變成個人的事工。
John Stott 在談到基督徒領袖時提醒,教會領袖首先要記得自己是神的僕人,而不是建立自己事業的人。領袖真正的權柄,來自對神與福音的忠心,而不是來自職位本身。¹
對牧者而言,重新思想這個問題其實非常重要:我們究竟是在向誰交帳?
當牧者真正記得自己是神奧祕事的管家時,事奉的方向就會慢慢被校正。牧者不再只是忙於完成工作,也不再只是追逐個人的異象,而是學習在神面前忠心,在群體之中謙卑地服事。
Antony 傳道
註腳:
1. John Stott, Basic Christian Leadership: Biblical Models of Church, Gospel and Ministry (Downers Grove: InterVarsity Press, 2002), 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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