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守的是安息,還是主?──祂的主權,才是我真正的自由
「人子是安息日的主。」——馬太福音12:8
詩歌默想:《祢的愛不離不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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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耶穌與宗教控訴者的對峙
那天是安息日。門徒餓了,便在路上掐起麥穗來吃。這個舉動,在當時法利賽人的眼中,是「作工」的表現──違反了他們為守律法所築起的層層圍牆。他們立刻質問耶穌,像檢察官一樣控訴門徒「犯了安息日」。
但耶穌卻沒有直接為門徒辯護,反而引用舊約兩個深具挑戰性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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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衛在逃難時吃了陳設餅(撒上21:1–6)——違規卻蒙神憐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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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司在聖殿中安息日照常獻祭——行為看似違法,卻無罪(太12:5)。
他挑戰宗教的眼光:真正的敬虔不是守形式的細節,而是認出那位「比殿更大、施憐憫勝過祭祀」的主。
耶穌在太12:7引用何西阿書6:6「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在馬太福音中第二次出現(第一次見於太9:13),顯示祂對猶太宗教制度的批判一貫而深刻:律法的中心不在於形式,而在於愛與憐憫。
二、從守安息日到「活在主日裡」
在另一個場景中(太12:9–14),耶穌進入會堂,遇上一位枯乾一隻手的人。法利賽人問祂是否可在安息日治病,這是一個試探,也是宗教性暴力的鋪墊。
耶穌沒有逃避,而是反問:「你們中間誰有一隻羊掉在坑裡,不會在安息日把牠拉上來?」(12:11)
祂的邏輯非常銳利也非常人性化──如果你為一隻羊尚且動憐憫的手,為什麼對一個人卻冷眼旁觀?
然後,祂說出那句顛覆性的話:
「所以,在安息日行善是可以的。」(太12:12)
這不是廢除律法,而是恢復律法的本意——安息日的設立是為人的身心靈得安息與醫治,不是為製造更多的律例重擔。
教父奧古斯丁說:「律法若不導向愛,就不是真正的律法。」而耶穌就是愛的具體化。
三、誰才是真正的「主」?
耶穌最後宣告:「人子是安息日的主。」這句話不只是神學陳述,更是對當權宗教架構的挑戰。
祂在說:「我是主權的中心。不是你們定義什麼是神聖,而是我。」
這是屬靈權柄的對決:
法利賽人 |
耶穌 |
---|---|
安息日是規條 |
安息日是醫治 |
敬虔是守住形式 |
敬虔是活出愛 |
人要配合宗教制度 |
宗教制度要為人而設 |
權力來自律法解釋權 |
權柄來自神本身 |
四、從安息日的規條到耶穌裡的安息
今天,我們雖不再受摩西律法的規範,但那種「靠做得對」來換取被接納的心態,仍深植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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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否仍用某些「屬靈標準」來批判自己或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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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將某些形式(如敬拜風格、事奉模式、教會傳統)視為衡量信仰深淺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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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否讓「宗教」成為了評判他人的工具,而不是帶人靠近耶穌的橋樑?
耶穌邀請我們,不是進入一套宗教規條的體系,而是進入祂的安息。那是一種信得過神的愛與主權,讓我們可以卸下重擔,活出自由與憐憫。
五、默想畫作與靈修提問
畫作:《治好枯手者》(James Tissot, Healing the Man with the Withered Hand, 1886–94)
畫中耶穌伸手醫治,但祂面前圍繞著一群懷疑與敵意的宗教人仕。他們的目光冷淡,甚至遮擋了病人真正的需要。
默想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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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否也曾因自己的冷淡與守規,而錯過了神要我「伸手行憐憫」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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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生活中,有否讓安息變成壓力,而不是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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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我,是否讓耶穌真正成為我「生命節奏的主」?
六、禱告回應
主耶穌,
我承認,我有時更像法利賽人──
忙著評判、守住框架,卻錯過了祢憐憫與醫治的心。
請赦免我,並教我學習在祢裡面真正安息。
願祢不只是我每週崇拜的對象,
更是我每一天生活節奏的主。
我願信靠祢,跟隨祢的心跳而活。
奉主名求,阿們。
Antony傳道